甲状腺自身抗体升高指的是甲状腺过氧化酶抗体(TPOAb)阳性和/或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阳性。我国孕龄妇女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患病率在5%-15%。 上述抗体阳性的含义从发病概率上来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受孕率降低。 二,流产率增高。甲状腺自身抗体水平升高的孕妇发生流产风险是甲状腺自身抗体正常者的2-3倍,一般达到9.7%左右。对于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且既往有流产史的美国甲状腺指南建议每天给予25-50ug左甲状腺素钠,主要理由是L-T4治疗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小,而且有可能降低流产率的潜在益处。 三,孕期容易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即使备孕期甲状腺功能正常,整个孕期都需要检测甲状腺功能,一旦出现甲状腺功能减退及时补充外源性甲状腺激素。 四,产后一年时间内发生产后甲状腺炎概率较高。当出现怕热、多汗、心悸等时应立即就诊明确诊断。
妊娠早期甲状腺检查常发现"TSH "降低,伴有或不伴有"FT3"、“FT4”升高,医生有时候会诊断“甲亢”。孕妇有时候会困惑需不需要吃甲亢药。回答如下: 情况一:妊娠早期由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分泌急剧升高,导致甲状腺激素(FT3、FT4)生理性升高和促甲状腺素(TSH)生理性降低。患者一般既往无甲亢病史,妊娠早期伴有晨吐、恶心等症状。一般对症处理,无需使用抗甲状腺药物。如果FT3、FT4显著升高,TSH极度降低,患者伴有怕热、心慌、体重降低等症状,应该在有经验医生的指导下小剂量短疗程的口服抗甲状腺药物,如丙硫氧嘧啶。 情况二:如果在妊娠早期,孕妇化验FT3、FT4显著降低,TSH极度降低,同时检查"TRAb抗体"显著升高,诊断有“格雷夫斯基甲亢”,应结合甲亢症状,给与抗甲状腺药物,如“丙硫氧嘧啶”,密切检测甲状腺功能,防止药物剂量过大导致胎儿甲减。
"Gravese病"甲亢在妊娠早期症状较重,一般需要口服抗甲状腺药物,一般首选“丙硫氧嘧啶”,但一般有以下顾虑。 药物的致畸顾忌,有临床报道,妊娠期口服抗甲状腺药物“甲巯咪唑”或"丙硫氧嘧啶"均有导致胎儿皮肤发育缺陷风险,如食道闭锁等。丙硫氧嘧啶致畸严重程度和畸形的严重程度均小于甲巯咪唑。故临床山区给如需口服抗甲状腺药物,尽量首选丙硫氧嘧啶。 孕妇Graves病甲亢的病因是由于体内产生了“TRAb抗体”,这种抗体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故有导致胎儿甲亢可能。 患有甲亢的孕妇口服上述抗甲状腺药物,也可以通过胎盘传给胎儿,抑制胎儿的甲状腺功能,孕妇口服抗甲状腺药物剂量过大,可以导致胎儿"甲减"可能。 综上所述,孕妇甲亢,抗甲状腺药物剂量的调节非常重要,既要控制母体甲亢,也要防止剂量过大导致胎儿甲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