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玉英
主任医师
四川省第四人民医院
消化内科
什么是上腹痛综合症?
根据2006年美国消化疾病周制订的罗马III诊断标准,提出了上腹痛综合征的概念。
那么什么是上腹痛综合征呢?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每周至少1次,至少中等程度的上腹部疼痛或烧灼感
2.疼痛为间断发作
3.不是全腹痛、疼痛不在腹部其他部位或胸部
4.排便或排气后不能缓解
5.不符合胆囊或Oddi括约肌功能性疾病的诊断标准
诊断前症状出现至少6个月,近3个月满足以上诊断标准。
支持条件:
1.疼痛可以为烧灼样,但不向胸骨后传导
2.疼痛常为进餐诱导或缓解,但也可能发生在禁食时
3.餐后不是综合征可以同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