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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魏友英 人已读
恶性淋巴瘤合并乙肝病毒感染的临床指南
1. 所有明确恶性淋巴瘤诊断并计划接受化疗或免疫化疗的患者均应接受乙肝两对半检测。
2. HBsAg或HBeAg阳性者,应检测HBV DNA。
3. HBsAg阳性或HBV DNA≥103拷贝数者,在接受化疗或免疫化疗前预防性给予抗乙肝病毒治疗。建议化疗前预防性抗病毒治疗至少1周,抗病毒治疗持续至化疗或免疫化疗结束后6个月。预防性抗乙肝病毒药物:如拉米夫定100mg/日、阿德福韦10mg/日。恩替卡韦0.5mg/日。
4. 乙肝患者接受化疗前应符合以下指标:肝功能正常、HBV DNA<105拷贝数。
化疗期间密切监测肝功能,肝功能异常者及时复查HBV DNA。如预防性应用抗病毒治疗后仍然发生乙肝病毒再激活,应去传染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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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