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宁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乳腺癌治疗

廖宁教授推荐文章: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的辅助内分泌治疗

发表者:廖宁 人已读

文献来源:Harold J. Burstein, et al. J Clin Oncol 32:2255-2269.

近日,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更新了临床实践指南在辅助内分泌治疗最佳持续时间上的新近数据,尤其是关于他莫昔芬辅助治疗。

ASCO召开了更新委员会,对2009年1月至2013年6月的随机临床实验进行了系统回顾,并对3个历史性研究进行分析。指南将以这些综述回顾证据作为依据进行更新,其中主要评价结果包括生存分析、疾病复发和不良反应。2010年时ASCO曾对该指南做出过更新,本次修订是基于对此后出现的5项关于他莫昔芬维持治疗研究的新数据的回顾。两项随访期最长的最大型随访研究显示,与那些只接受他莫昔芬5年治疗的患者人群相比,接受他莫昔芬10年治疗的乳腺癌患者表现出生存优势,同时乳腺癌复发和对侧发生乳腺癌的风险均较小。

指南更新的关键要点有:确诊为激素受体阳性乳腺癌的绝经前/围绝经期女性,应接受他莫西芬5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而后根据绝经状态给予额外治疗:如果患者处于绝经前或围绝经期,应继续接受他莫昔芬治疗共10年;如果患者处于绝经后状态,应继续接受他莫昔芬或转用芳香酶抑制剂(AI)治疗共10年。确诊为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乳腺癌可接受以下任一种辅助内分泌治疗方案:他莫昔芬10年治疗;芳香化酶抑制剂5年治疗;他莫昔芬5年后转向芳香酶抑制剂5年,共治疗10年;或者他莫昔芬维持2~3年后转向使用芳香酶抑制剂5年,共长达7-8年的辅助内分泌治疗。绝经后同时不能耐受他莫昔芬或芳香酶抑制剂的女性,应提供可替代的辅助内分泌治疗方案:如果患者已经接受芳香酶抑制剂,但是在不满5年中途停止治疗,可以考虑继续给予他莫昔芬共5年的治疗;如果已经接受2~3年的他莫昔芬治疗,可转向芳香酶抑制剂治疗5年,即辅助内分泌治疗总共维持时间至少7~8年。

本文是廖宁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