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先锋_好大夫在线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关注医生

有问题随时问

收藏收藏

医学科普

讲咳嗽,我是认真的!宝宝第一和第二位的咳嗽,如何区别呢?

发表者:曲先锋 人已读

小儿咳嗽太常见了!几乎每个宝宝的家长都遇到过宝宝咳嗽,有的咳嗽甚至反反复复几个月不容易治好。宝宝到底得了什么病呢?这是我临床工作中遇到最多见的问题之一。我们国家也是有这一类疾病诊断和治疗指南的。《儿童慢性咳嗽诊断与治疗指南》对儿童咳嗽诊疗中的诸多问题,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呼吸学组和中华儿科杂志编辑部制定了《儿童慢性咳嗽诊断与治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美国胸科协会也有同样的指南。


那如何知道宝宝到底是哪个问题呢?如何确诊?


诊断性治疗的原则是按上气道咳嗽综合征、咳嗽变异性哮喘、胃食管反流性咳嗽的顺序进行的。


指南中的排位第二就是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也就是以前所说的:鼻后滴流综合征PNDS),这个疾病有何特点呢?


上气道咳嗽综合征(UACS):

1.咳嗽以清晨或体位改变时为甚,常伴有鼻塞、流涕、咽干、有异物感、反复清咽,少数患儿诉有头痛,头晕、低热等。

2.鼻窦区可有压痛,鼻窦开口处可有黄白色分泌物流出,咽后壁滤泡增生,呈鹅卵石样,有时可见咽后壁黏液样物附着。

3.抗组胺药和白三烯受体拮抗剂,鼻用糖皮质激素等有效。

4.鼻窦炎所致者,鼻窦X线平片或CT片可见相应改变。


第一位的疾病:咳嗽变异性哮喘(CVA):

1.持续咳嗽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运动、遇冷空气后咳嗽加重,临床上无感染征象。

2.支气管扩张剂诊断性治疗可使咳嗽症状明显缓解。

3.支气管激发试验提示气道高反应性。

4.有过敏性疾病史及其阳性家族史。过敏原检测阳性可辅助诊断。


第一位和第二位的这两种疾病有何不同呢?


因为咳嗽咳痰的症状来看病或者问诊的家长特别多。临床工作中发现,这些宝宝肺部听诊呼吸音几乎没有任何异常,但是一咳嗽就能听到有痰,咳嗽时间也比较久,基本上都在4周以上。家长很烦心,也很困惑,吃了很多感冒药、咳嗽药、祛痰药,还是一咳嗽就有痰,咋就治不好,经常问医生孩子究竟是什么病。


这里,我们结合一名4岁孩子的情况,来了解一下这个并不简单的疾病。


4岁的小明是我们医院里的“老病号”,经常因为咳嗽有痰被带到医院。他的爸爸(有的是妈妈)都有鼻部敏感表现,因而小明也从小就有湿疹,荨麻疹,打喷嚏流鼻涕等症状。他的这种咳嗽有痰还是很有特点的,每次只要鼻部症状发作或者鼻音重的时候,就会伴随着咳嗽,而且咳嗽还有痰鸣的声音。早晨起来还能从嗓子上咳出来粘稠发黄的痰块,有时候觉得嗓子有东西往下流。我们查体的时候可以发现,轻轻压舌根时,能够看到白色略发黄的分泌物像瀑布一样悬挂在咽后壁上方,咽后壁淋巴滤泡也明显增生。而双肺听诊的时候却一点异常都没有。这种咳嗽有时甚至都可以达到一个月。他曾经也在别的医院给孩子查过几次肺功能,也都没有异常。


宝宝到底是啥病呢?很多朋友都知道,儿童咳嗽时间超过4周,没有肺炎等明确疾病的,就考虑为慢性咳嗽。慢性咳嗽的病因有很多,根据文献提供的数据,中国儿童慢性咳嗽病因有七大类,排在前三位的疾病为咳嗽变异性哮喘、上气道咳嗽综合征、感染后咳嗽,因而诊断起来比较麻烦。

那我们简要分析以下,小明的咳嗽属于哪一种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小明的症状。他的咳嗽多数还是以有痰咳嗽为主的,并且咳嗽的症状和鼻部的症状有相关性。这和咳嗽变异性哮喘的特点就不太相符。咳嗽变异性哮喘通常为干咳,常在夜间或清晨明显,呈发作性咳嗽,也就是突然一声接一声的咳嗽,越咳越重。而小明的咳嗽并非这样,他多数是那种清嗓子似的咳嗽。而且,多次肺功能的检查也帮助我们排除掉咳嗽变异性哮喘的可能。其次我们来看看小明的体征,也就是医生的查体。医生可以看到他的咽后壁可以看到像鹅卵石路一样的景象,我们称之为咽后壁淋巴滤泡明显增生。初次之外,我们可以更直观的发现,在他的咽后壁上附着者白色略黄的粘稠分泌物。副鼻窦区没有压痛感觉,孩子也没有头痛及眩晕感觉。


到这里,我们基本上就可以判断小明反复咳嗽有痰的病因了。小明的情况还是比较符合上气道咳嗽综合征,也就是以前所说的鼻后滴流综合征。鼻后滴流综合征是一种由于鼻部疾病引起分泌物倒流至鼻后和咽喉部,导致以咳嗽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


一方面,鼻部发生的炎性病变可刺激分布于鼻部及咽喉等处的咳嗽感受器,引起咳嗽及咳痰;另外一方面,由于鼻部分泌物积聚后流向咽部,刺激咽喉部从而产生咳嗽及咳痰。


治疗的关键在于治疗疗鼻子,因此我们经常开玩笑说,把孩子鼻子管住了,孩子咳嗽也就好了。


排名第一和第二的讲完了,下次我就再讲讲第三了,第三位的在婴幼儿中也很常见额,尤其是1岁之内的宝宝!敬请关注下期“胃食管反流性咳嗽”!


本文是曲先锋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收藏
举报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分享该文章

发表于:2018-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