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傲霜
主任医师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产科
人类胚胎对致畸因素的敏感性
人类胚胎对致畸因素的敏感性随着胎龄不同而异,分为不敏感期、敏感期、低敏感期。
(1)不敏感期:
指受孕后2周内(末次月经14-28天),此时的胚胎呈细胞胚体,尚无细胞和器官组织的分化,与母体接触范围小,细胞配体单纯,对一般的有害物质均不敏感。倘若遭受侵害,重者胚体细胞全部死亡或大部分被破坏,而致早孕流产,临床可表现为一次月经过多,或经期延长;如损害轻微,胚体细胞可自行恢复,继续正常发育,不行成异常。故此称为不敏感期。
(2) 敏感期:
指受孕后3-8周(末次月经5-10周),此期是胚胎发育最重要的时期,所有主要的外表和内部结构都在此时开始发育。许多重要器官和系统,如中枢神经系统、心脏、眼、四肢、五官、外阴等都在此时萌芽分化,组织娇嫩、敏感,极易受到内外环境因素的影响与损害,而导致严重的形体与内脏的的畸形。根据人类胚胎发育时间的研究,引起主要器官畸形的最危险时期均在此期,如脑在受孕后15-27天,眼在24-29天,心脏在20-29天,四肢在24-36天,生殖器在26-62天。故此期称为敏感期。
(3)低敏感期
指受孕后9-38周(末次月经的第11-40周)。此时胚胎进入胎儿期,器官组织渐趋发育成形,对有害物质的敏感性下降,如受侵害则表现为某些生理功能障碍或小的形体异常。但因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分化发育时间较长,直到妊娠晚期还保持对致敏因子的敏感性,故在妊娠晚期受侵害亦可影响胎儿智力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