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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癜风治愈后光疗是否需要维持一段时间?

发表者:李春英 人已读

白癜风完全复色后建议患者最好能进行维持性光疗,这样有助于巩固疗效,减少复发。

基础研究显示,白癜风治愈后皮损处长期有记忆性CD8+ T细胞残存,这种T细胞能分泌杀伤黑素细胞的物质。光疗可有效抑制CD8+ T细胞的作用,降低白癜风的复发几率。

美国白癜风工作组制定的“白癜风NB-UVB光疗共识”建议,白癜风治愈后可逐步降低光疗频次,继续光疗四个月进行维持治疗,具体方案如下:

完全复色后第一个月,每周2次;

第二个月,每周1次;

第三个月和第四个月,每两周1次;

如果没有复发则可以停止光疗。

共识强调,这样的维持治疗有利于识别有复发风险的患者,并能及时恢复每周3次的光疗。有的患者可能会因为光疗频次的降低而出现复发迹象,一旦发现这种迹象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恢复到最佳的光疗方案,维持治疗期间光疗并没有停用,无需从起始剂量开始。

因此,建议有条件的患者,如使用311nm NB-UVB308nm SQ LED家庭光疗的患者,按照上述维持方案继续光疗一段时间。如果没有进行家庭光疗,建议进行一段时间的外用药物维持治疗。


本文是李春英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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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