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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散瞳对眼睛有害吗?

发表者:齐坤英 人已读

当家长带孩子来到验光配镜中心验光检查时,眼科医生检查后要求孩子散瞳验光。许多家长都会有些担心,散瞳会不会对眼睛有伤害?散瞳后孩子出现怕光、看近困难是不是有问题?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生为什么要让孩子散瞳验光?儿童少年由于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眼的调节力很强。散瞳的实质是使睫状肌完全松弛,放松调节,以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状态。我们的眼睛就像一架“自动变焦”的照相机,通过睫状肌的收缩与舒张及晶状体的弹性实现既能看近又能看远。儿童少年由于近距离用眼过多,有时在短时间内调节无法放松,验光时如果不麻痹睫状肌,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原本是轻度远视或远视散光,却表现为轻度近视或近视散光,从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而瞳孔散大是麻痹睫状肌带来的反应。另外,对于有调节性内斜视的患儿,只有通过充分的散瞳验光,才能得出准确的结果,便于医生制定治疗方案。

散瞳验光会带来一些正常和异常的反应。其中,正常反应有:

(1)瞳孔散大 :瞳孔散大后,由于进入眼睛的光线相对增多,患者会出现畏光。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直射眼睛,户外活动时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

(2)视近困难:由于药物的麻痹作用,散瞳后眼睛会失去看近处时所必需的调节功能。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如看书、写字及使用电脑等。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上述正常反应,可于停止点药(阿托品 2~3周;托品酰胺6~8小时)后逐渐消失。

异常反应:

(1)过敏反应(偶见):由于体质因素,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眼部红肿,瘙痒等接触性皮炎表现,需停药或换用其它散瞳药。

(2)毒性反应(少见):由于用药量过多,被吸收后患者出现口干,脸部、颈部皮肤潮红等表现,适当控制药量(一侧眼一次用量:水剂1滴,膏剂如米粒大小即可),点药时远离内眼角,点药后要压迫内眼角5~10分钟,可避免药经鼻泪管至鼻粘膜吸收而引起上述反应。出现上述反应者,大多可自行缓解,必要时适量饮水有助于缓解。极个别反应较重者,须停药并咨询眼科医生。

(3)眼部胀痛(极少见): 青光眼体质者,用药后由于眼压升高所致,需立即停药,并求助于眼科医生。

鉴于在应用散瞳剂的过程中有发生上述异常反应的可能性,用药前须经眼科医生检查,使用时须严格遵从医嘱,初次使用阿托品者宜从早晨开始,发现问题时能方便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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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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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