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建铸
主任医师
长春市第六医院
心理科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一)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一)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知觉、思维、情感、认知、行为、及社会功能等多方面的障碍和精神活动不协调。一般没有意识障碍,自然病程多迁延,可导致衰退和残疾,部分病人可痊愈或基本痊愈。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手段大致分以下三类:
一、药物治疗(第一代抗精神病药如:氯丙嗪、氟哌啶醇;第二代抗精神病药如氯氮平、利培酮),
二、心理治疗(支持性心理治疗、集体心理治疗、家庭治疗、行为治疗、认知治疗),
三、其他治疗(电休克治疗),。
以药物治疗为主。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阶段分为:急性期、巩固期、维持期三期治疗。
急性期治疗一般至少需要6-8周;
巩固期(恢复期)治疗一般持续4-6个月;
维持期(稳定期)治疗视病人个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