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EULAR关于抗风湿药妊娠期/哺乳期的用药推荐
2016EULAR(欧洲风湿病学会)推出了一个关于抗风湿药妊娠期及哺乳期的用药推荐

该推荐提出四点首要原则:
1. 每位患者均应确定家庭计划,在备孕前须调整治疗方案;
2. 风湿免疫疾病患者妊娠前、妊娠期及哺乳期治疗应在预防及控制母体病情活动的同时不对胎儿/乳儿造成伤害;
3. 在考虑药物对胎儿/乳儿带来的风险的同时,应综合权衡不治疗母亲疾病给患者及胎儿/乳儿带来的风险;
4. 妊娠期及哺乳期用药,应由内科医生/风湿免疫专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及患者共同协商决策。
妊娠期抗风湿药应用七点:
1. 被证实妊娠期可安全使用的传统合成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csDMARDs)包括:羟氯喹、氯喹、柳氮磺吡啶、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克莫司及秋水仙碱。妊娠期应继续使用这些药物以维持病情缓解或治疗病情。
2. csDMARDs 包括甲氨蝶呤、霉酚酸酯以及环磷酰胺有致畸作用,均应在妊娠前停用。
3. 如控制病情活动症状需要,非选择性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及泼尼松妊娠期应考虑继续用药。NSAIDs 在孕早中期应仅限于妊娠早、中期使用。
4. 在妊娠期严重的、难控制的母体疾病,应考虑使用甲泼尼龙冲击治疗、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甚至在妊娠中晚期应用环磷酰胺。
5. 目前妊娠期用药应用证据不足的 csDMARDs、靶向合成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tsDMARDs)以及抗炎药物应避免应用,直至有进一步证据(支持妊娠期应用)。包括来氟米特、麦帕克林、托法替布、和选择性 cox-II 抑制剂。
6. 在生物缓解病情抗风湿药物(bDMARDs)中,抗肿瘤坏死因子(TNF-a)抑制剂在妊娠早期可继续用药。依纳西普和赛妥珠单抗由于胎盘转运率低,或可考虑妊娠全程应用。
7. 其他 bDMARDs 如利妥昔单抗、阿那白滞素、托珠单抗、阿巴西普、贝利木单抗和优特克单抗由于缺乏妊娠期安全用药证据支持,应在妊娠前换用其他药物。仅当妊娠期无其他药物替代时方可考虑使用。
哺乳期抗风湿药应用四点:
1. 若母乳喂养的乳儿无禁忌,哺乳期可使用的 csDMARDs 和抗炎药可继续用药。包括:羟氯喹、氯喹、柳氮磺吡啶、硫唑嘌呤、环孢素、他克莫司、秋水仙碱、泼尼松、免疫球蛋白、非选择性 NSAIDs 以及塞来昔布。
2. 目前哺乳期用药应用证据不足的 csDMARDs、tsDMARDs 以及抗炎药物应避免应用。包括: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环磷酰胺、来氟米特、麦帕克林、托法替布和选择性 cox-II 抑制剂(除外塞来昔布)。
3. 英夫利西单抗、阿达木单抗、依纳西普和赛妥珠单抗乳汁转移率低。TNF-a 抑制剂在哺乳期女性可考虑应用。
4.其他 bDMARDs 如利妥昔单抗、阿那白滞素、贝利木单抗、优特克单抗、阿巴西普由于缺乏哺乳期安全用药证据支持,应避免应用。但是,若无其他替代方案,基于 bDMARDs 的药理学特征,哺乳期不应阻止上述药物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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