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后必读
发表者:杨婉凤 人已读
慢性乙肝或慢性丙肝病情易于反复、病程迁延,并可导致肝硬化、肝癌,恰当的抗病毒治疗为其根本的治疗措施。迄今为止,皮下注射长效α-干扰素为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干扰素不但能够直接抑制乙肝病毒或丙肝病毒复制,更可贵的是尚能激发人体产生针对乙肝病毒的免疫力,产生抗病毒作用。
干扰素治疗期间以及治疗结束后应遵照医生嘱咐按时复诊,因为:
1、干扰素具有一定的副作用。成年人常见:发热、乏力、困倦、肌肉疼痛、流感样症状、脱发、严重者可发生骨髓抑制,表现为外周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按时复诊的目的旨在及时发现这些可能发生的副作用并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
2、即使同为慢性乙型肝炎或慢性丙肝,但不同的患者其具体病情千变万化各不相同,为获最佳疗效,治疗方案常须个体化。这就要求针对每一位患者治疗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为其做具体调整。复诊可让医生能够尽可能早的了解患者的具体情况,以便为患者及时做出必要的治疗调整。
3、限于各位患者机体免疫功能状态的差异,故治疗结束后取得预期疗效的患者中将不可避免的会有一部分患者在治疗结束后的不同时期内复发。但若能及时发现复发,则可在先期疗效的基础上再做治疗,仍可获较好效果。
剂量及疗程:剂量: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180μg每周1次,为皮下注射,治疗期间不能随意停药。
治疗期间的疗效观察:请按下列规定期限到门诊检查
治疗期限 | 日期 | 检查项目 |
治疗前 | 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定量、HBV-DNA定量、HBSAg定量,甲状腺功能 | |
治疗第1、2、3周 | 每周查一次血常规 | |
治疗1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甲状腺功能 | |
治疗第5、6、7周 | 每周查一次血常规 | |
治疗2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定量、HBV-DNA定量 | |
治疗第9、10、11周 | 每周查一次血常规 | |
治疗3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 | |
治疗4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定量、HBV-DNA定量 | |
治疗5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 | |
治疗6个月 | 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定量、HBV-DNA定量 | |
以后每2个月检查1次 | 血常规、肝功能、乙肝五项定量、HBV-DNA定量 |
注意事项:根据不良反应进行的剂量调整
利巴韦林 减量至 600mg/day | 暂停利巴 韦林治疗 | 减量至 135/90/45μg | 停止或暂停 治疗 | 终止联合治疗 或单药治疗 | |
中性粒细胞 绝对计数 | <750/mm3 | <500/mm3 | |||
血小板计数 | <50000/mm3 >25000/mm3 | <25000/mm3 | <25000/mm3 | ||
血红蛋白-无 心脏疾病 | <10g/dl ≥8.5g/dl | <8.5g/dl | |||
血红蛋白-心 脏疾病稳定 | 任意4周内 下降≥2g/dl | 减量4周仍 <12g/dl |
如果对于丙肝病人对利巴韦林不耐受,可以继续本品单药治疗。
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请参阅利巴韦林发生不良反应时剂量调整的说明书
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经常出现波动。与其它a干扰素相同,使用本品治疗后,也会发生
ALT升高,包括病毒应答改善的患者。当丙型肝炎患者出现ALT持续升高时,应考虑将剂量
减至135μg。减量后,如ALT仍持续升高,或发生胆红素升高或肝功能失代偿时,应考虑停
药。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常见到ALT一过性反跳,反跳值往往超过正常值上限的十倍。出现反
跳提示发生了免疫清除(血清转换)。在ALT反跳期间继续治疗时应考虑增加肝功能监测次数。如果本品剂量减小或暂时停止了治疗,当ALT复常后可以继续恢复常规治疗。
对肌酐清除率大于20ml/min的患者不需调整剂量。但当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使用时应
仔细参阅利巴韦林的说明书。对终末期肾功能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清除率下降25%-45%,135μg剂量下的暴露量与肾功能正常患者180μg剂量的相似。建议本品用于这些患者时需小心,应密切监测,出现不良反应时本品应减量。
治疗结束后随访观察:停药后需长期继续随访,治疗结束后1年内,每3个月复查1次肝功能、乙肝两对半、HBV-DNA定量,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病情复发。病情稳定后可改为每半年复查1次肝功能、乙肝两对半、HBV-DNA定量。
若存在任何其他不适,请及时来我院就诊。欢迎您经常与我们保持联系。以及使我们为您解答疑问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和咨询。
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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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