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尹有宽 人已读
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临床普遍共识,一般不应该进行治疗,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肝穿刺提示肝组织没有损伤或者仅有轻度损害,随意用药可能造成药物干扰,打破人体自身免疫平衡,导致人体特异性免疫细胞攻击含有乙肝病毒的肝细胞,造成肝组织损害,肝组织发生炎症,转氨酶升高,甚至出现胆红素升高、纤维化。乙肝病毒和人体的肝细胞核整合在一起,衰老的肝细胞死亡以后,新生的肝细胞生成后,乙肝病毒与肝细胞一起再生,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乙肝病毒也是长期甚至终生存在于肝细胞内,即使表面抗原转阴了,乙肝病毒基因仍然在体内存在,不达到治疗条件,不能随便治疗,即使治疗也无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有等待抗病毒治疗时机,但需要每三个月进行HBV-DNA,ALT,AST检查,每半年进行AFP和影像学检查。HBV-DNA,ALT以及AST检查是为了早期发现乙肝疾病活动;检查AFP和影像学是为了发现早期肝硬化和肝癌。一旦发现其符合抗病毒治疗适应证,如HBV-DNA阳性、ALT上升到正常值上限2倍或更高、肝穿刺示G2或S2、肝弹性成像示中等度纤维化,则应当使用干扰素或核苷酸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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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