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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断指(肢)再植适应症与禁忌症

发表者:张国强 人已读

断指(肢)再植适应症

1.全身情况良好是断肢再植的必要条件,若有重要器官损伤应先抢救,可将断肢置于4℃冰箱内,待全身情况稳定后再植。

2.肢体的条件与受伤的性质有关,如切割伤常由切纸机、菜刀、斧头等所致。特点为:断面整齐,污染较轻,血管、神经、肌腱等重要组织挫伤轻,再植成活率高,效果较好。辗压伤,如冲床、火车辗压,受伤部位组织损伤严重,但切除辗压部分后,可使断面变得整齐,在肢体一定范围缩短后再植成功率仍可较高。撕裂伤,由滚动的轮带或车轮压伤,组织损伤广泛且血管、神经、肌腱从不同平面撕脱,常需复杂的血管移植或移位方能再植,成功率和功能恢复均较差。

3、再植时限再植的时限与断肢的平面有明显关系。再植时限原则上是越早越好,应分秒必争。一般以6~8小时为限,如伤后早期开始冷藏保存,可适当延长。上臂和股离断,时限宜严格控制,断指再植可延长至l2~24小时。虽有个别病例数十小时断指再植成功考,亦不能成为有意耽误和无限延长再植时限的理由,而且随时限的延长成功率越低、功能也会越差。

4、离断平面高位断肢的平面与再植时限、术后对全身情况的影响及功能恢复有明显关系,应予特别注意。末节断指再植的成功,使目前断指再植已无明显的平面限制,断成两段的断指亦可再植,而且越是远端的断指,再植术后功能越好。

5、青年人出于生活和工作的需要,对断肢(指)再植要求强烈,应尽量设法再植。小儿修复能力和适应能力强,亦应争取再植。老年人断肢(指)机会较少,且多有慢性器质性疾病,是否再植应予慎重。

6、双侧上肢或下肢,或多个手指离断,可组织两组人员同时进行。原则是先再植损伤较轻的肢体,如有必要可行异位再植。多个手指离断应先再植拇指,并按其手指的重要性依次再植。

断指(肢)再植禁忌证

以下情况不宜再植:①患全身性慢性疾病,不允许长时间手术,或有出血倾向者;②断肢(指)多发性骨折及严重软组织挫伤,血管床严重破坏,血管、神经、肌腱高位撕脱者;③断肢经刺激性液体及其他消毒液长时间浸泡者;④在高温季节,离断时间过长,断肢未经冷藏保存者;⑤病人精神不正常,本人无再植要求且不能合作者。

咨询电话 0539-8038591 临沂市人民医院骨科医疗区修复重建科(骨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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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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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