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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辛伐他汀的注意事项

发表者:李军 人已读

1.使用辛伐他汀时,要避免同时应用CYP3A4抑制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Telithromycin(泰利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或萘法唑酮)。如果不可避免的与伊曲康唑、酮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或Telithromycin(泰利霉素)同用,在这些药物治疗期间要暂停辛伐他汀的应用。如果与说明上所列的对CYP3A4有抑制作用的其它药物同用,要避免治疗剂量的应用,除非联合治疗的益处大于增加的危险。

2.同时服用环孢菌素、达那唑、吉非贝齐、其它贝特类(非诺贝特除外)或降脂剂量(≥每天1克)的烟酸的病人,辛伐他汀的剂量不能超过每天10mg。应避免辛伐他汀与吉非贝齐联合应用,除非联合治疗的益处超过增加的危险。接受其它贝特类(非诺贝特除外),烟酸,环孢菌素或达那唑治疗的病人,在服用辛伐他汀时,应仔细权衡降脂的益处和联合应用带来的危险。因非诺贝特和辛伐他汀单独使用时可能引起肌病,这两种药物的联合治疗应慎用。贝特类或烟酸与辛伐他汀相加通常不会进一步降低LDL-C,但可能会进一步降低TG和增加HDL-C。在小规模,短期的临床研究中,经仔细监测,贝特类或烟酸与低剂量的辛伐他汀的联合应用没有肌病的发生。

3.同时服用胺碘酮或维拉帕米的病人,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20mg,联合应用时,除非带来的临床益处超过肌病增加的危险,应该避免辛伐他汀的剂量超过每天20mg。

4.同时服用夫西地酸和辛伐他汀的病人应该密切监测,可能要考虑暂时中止辛伐他汀治疗。

5.所有病人在开始辛伐他汀治疗或增加辛伐他汀剂量时,要告知病人肌病的危险。若有任何不能解释的肌肉痛、触痛或乏力时,要及时报告。如果诊断或可疑为肌病,要立即中止辛伐他汀治疗。存在这些症状,和/或CK水平大于正常上限的10倍提示为肌病。在多数病例中,当病人及时中止治疗后,肌病症状和CK增加会恢复。开始用辛伐他汀治疗或增加剂量的病人,要定期监测CK水平,但这样的监测不能保证防止肌病的发生。

6.许多用辛伐他汀治疗发展的横纹肌溶解的病人病史复杂,包括肾功能不全,通常是长期糖尿病的后果。这样的病人应密切监测。用辛伐他汀治疗的病人在进行择期大手术之前和任何其它比较严重的内科或外科情况变化下应暂时停用几天。肝脏作用:临床研究中,少数接受辛伐他汀治疗的成年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3倍)。这些患者间断或终止用药后,转氨酶水平通常缓慢地降低到治疗前水平。这种转氨酶升高不伴有黄疸或其它的症状或体征,没有过敏的表现,这些患者中的一部分人在辛伐他汀治疗前肝功能检查异常和/或饮用国大量的酒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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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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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