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病是指大量放射线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可分为急性和慢性放射病。
急性放射病是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大剂量电离辐射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慢性放射病是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较高剂量的外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本文主要涉及急性放射病。根据接受辐射剂量、临床特点的不同,急性放射病主要分为骨髓型、肠型和脑型三种。
放射病是指大量放射线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可分为急性和慢性放射病。
急性放射病是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大剂量电离辐射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慢性放射病是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较高剂量的外照射,达到一定累积剂量后,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本文主要涉及急性放射病。根据接受辐射剂量、临床特点的不同,急性放射病主要分为骨髓型、肠型和脑型三种。
急性放射病是由放射源释放射线,接触人体后破坏人体细胞结构,造成细胞、组织和器官损害,甚至导致遗传性危害。
下述人群更容易患急性放射病,需加以注意:
发病过程存在假愈期,在此期,初期的症状缓解或基本消失,无明显临床表现,但机体内病理过程仍继续发展。随后进入极期,出现新发症状或症状加重。有无假愈期及其长短,是急性放射病严重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
辐照剂量 1-10 戈瑞。临床表现主要为血白细胞下降、出血和感染。又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
轻度:辐照剂量 1-2 戈瑞。
初期可有头晕、乏力、嗜睡等症状;假愈期症状消失;极期可有恶心、呕吐、低热等症状。
血白细胞数、血小板轻度减少,无明显出血症状,骨髓病变轻。
一般治疗和休息 1-2 月后可恢复。
中度:辐照剂量 2-4 戈瑞。
照射 2 小时后患者即可出现全身乏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3-4 日进入假愈期,持续 3-4 周;进入极期后出现脱发、高热、出血。
血白细胞数反应性升高,24 小时恢复至原有水平,后外周血白细胞、血小板进行性下降,至照射后 5 天达到最低。
恢复期:患者经过治疗 2 月后,进入恢复期,症状减轻,全身情况逐渐好转。生殖功能恢复需要 1 年以上。
重度:辐照剂量 4-6 戈瑞,半数致死剂量范围。
初期:照射后 1 小时即可出现症状,除全身乏力、头晕、食欲减退,还有腮腺肿大,严重感染。假愈期 2-3 周,有中等度发热;极期表现为严重脱发、高热、严重感染、出血(皮肤粘膜出血,甚至解柏油样便),甚至死亡。
初期血白细胞数反应性升高,后逐渐下降;血小板急剧下降,辐照后 1 月左右降至最低值。
恢复期较长,可有中度贫血,生殖功能恢复需 2 年以上,甚至出现不育。
极重度:辐照剂量 6-10 戈瑞,绝对致死剂量。
患者 1 小时内即可出现头痛、呕吐、腹泻等;假愈期不明显;第 2 周进入极期,出现频繁呕吐、腹泻、腹痛、拒食、黑便、血尿,伴发严重感染、出血等。常因严重感染、出血而死亡。
3 天内淋巴细胞数绝对值降至 0.25×10^9/L;第 2 周时外周血白细胞、血小板数降低至最低。
患者经造血干细胞移植可能存活,恢复较差,遗留造血、免疫能力下降、不育等后遗症。
肠型急性放射病
脑型急性放射病
其他急性放射病
除了一些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恐怖袭击外,一些措施可以避免发生急性放射病:
本病主要依靠临床表现、接触放射源史、实验室检查和体外放射性检测等检查进行诊断,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医生会针对患者主要症状给予针对性、合理有效治疗。主要是针对中、重、极重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治疗,辐照超过 10~12 戈瑞的患者治疗效果不佳,死亡率很高。
体内污染物清除
抗感染药物
止血药物
细胞因子
辅助造血功能恢复的药物
神经系统药物
抗辐射药物
如存在放射性碎片、开放性伤口、肠穿孔等,患者需接受外科干预,应在暴露后 36 小时内实施,最迟不超过暴露后 48 小时。若需额外手术,至少应在暴露后 6 周以后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