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痫前期是指怀孕 20 周后出现的新发高血压以及对肾脏在内的器官造成损害的疾病状态,子痫是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疾病解释的全身性抽搐,为子痫前期发展至最严重阶段的表现,目前仍是造成孕产妇病残或死亡的重要原因。
目录
- 1介绍
- 2发病原因
- 3症状表现
- 4如何预防
- 5检查
- 6治疗方式
- 7营养与饮食
- 8注意事项
- 9预后
发病原因
基本病因
本病的病因尚不明确,目前认为,本病的发生与下列因素相关:
- 子宫螺旋小动脉结构异常:血管结构异常可导致胎盘缺血、缺氧,从而引发子痫前期及子痫一系列症状。
- 免疫调节功能异常:子痫前期及子痫的患者,无论是母胎界面局部还是全身均存在炎症免疫反应过度激活表现。
- 血管内皮细胞受损:为子痫前期的基本病理变化之一。引起血管内皮损伤的因素有肿瘤坏死因子、白细胞介素-6、极低密度脂蛋白等。
- 遗传因素:子痫前期及子痫具有家族倾向性,提示本病的发生可能与遗传因素有关。
- 营养因素:钙、镁、锌、硒等缺乏可能与本病的发生和发展有关。
危险因素
- 年龄 ≥ 40 岁。
- 曾有子痫前期病史。
- 有子痫前期家族史。
- 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等。
- 有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
- 身形矮胖,初次产检时体重指数 BMI 超过 28。
- 本次妊娠为首次怀孕、多胎妊娠、羊水过多、妊娠间隔时间 ≥10 年等。
- 孕早期收缩压 ≥130 mmHg 或舒张压 ≥80 mmHg。
症状表现
典型症状
多数子痫发生在产前,部分发生在产后48小时内,发病前可有不断加重的子痫前期症状,继而发生全身性抽搐,有些发病前并无明显症状。
前驱症状
时间较短暂,主要包括血压持续升高、蛋白尿、持续性头痛、视觉异常、上腹部疼痛、恶心、呕吐、尿量减少等临床表现。
发作症状
子痫进展迅速,很快即可表现出发作症状,即全身性抽搐、不知人事、口吐白沫、呼吸短暂停止、脸色苍白、嘴唇青紫;持续1-2分钟后,抽搐停止、呼吸恢复,但仍处于昏迷状态;大约10-20分钟后逐渐清醒,意识恢复,但易激惹、烦躁。
并发症
本病发生后,母体的并发症可有早产、胎盘早剥、HELLP综合征等,而胎儿的并发症包括生长受限,甚至死亡。
如何预防
本病病因未明,也没有特别的预防方法。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积极控制子痫前期病情,预防子痫发生:
- 建议钙摄入量少(摄入量<600mg/d)的孕妇补钙,口服钙补充量至少为1 g/d。
- 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怀孕期间有糖尿病、高血压者,应遵医嘱积极治疗,将血压、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 妊娠期应适度运动,合理安排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 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孕前或孕后可每日睡前口服低剂量阿司匹林(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检查
本病主要依靠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进行诊断及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影像学检查
- 眼底检查:眼底改变是反映子痫-子痫前期病变程度的重要标志,对估计病情有重要意义。
- 超声检查:超声检查可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和孕妇羊水情况。
- X 线胸片、头颅 CT 或磁共振成像(MRI):不是常规检查,但必要时需行 X 线胸片确定有无肺水肿,头颅 CT 或 MRI 检查确定有无颅内出血、脑水肿、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等。
实验室检查
- 常规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脂、尿酸、凝血功能等。
治疗方式
对症治疗
- 一般处理:保持孕妇气道通畅,使呼吸、血液循环功能良好,保持环境安静,避免声、光等刺激,防止坠地受伤、唇舌咬伤,可采用左侧卧位休息。
- 控制抽搐:硫酸镁是治疗子痫和预防复发的首选药物。子痫孕妇产后需继续应用硫酸镁24-48 小时,至少住院观察4天。
- 控制血压:子痫孕妇死亡最常见的原因是脑血管意外,因此当收缩压持续≥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时要积极降压,防止发生心脑血管意外。常用降压药包括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
- 吸氧治疗:纠正缺氧、酸中毒。
- 适时终止妊娠:抽搐控制后2小时可考虑终止妊娠。对早发型子痫前期治疗效果较好者,可继续妊娠,适当延长孕周,但必须密切观察、监护孕妇和胎儿情况。
营养与饮食
- 适当放宽饮食限制,不推荐在妊娠间过于严格的控制盐和热量的摄入。
- 补充蛋白质、维生素和热量。
- 低钙饮食(摄入量 <600mg/d)的孕妇,最好每天口服补钙至少 1 克。
注意事项
- 孕期应接受正规、完整的产检,生活中注意监测血压,尽量做到疾病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
- 积极治疗基础疾病,如怀孕期间有糖尿病、高血压者,应遵医嘱积极治疗,将血压、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 适量运动,劳逸结合,避免剧烈运动和过于劳累。
- 子痫前期应定期复查,做好疾病监测工作。
预后
- 子痫属于产科危急重症之一,如果治疗抢救及时,处理得当,能控制抽搐,母婴可较安全。但是如果抽搐频繁,持续时间较长,往往危害母婴安全,预后不良。
- 有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病史的孕产妇,其再次妊娠中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病风险增高,且将来发生慢性高血压的风险增高 0%-78%,患者再次妊娠出现子痫复发的风险为 2%。
- 子痫患者可出现继发于脑出血以及脑缺血的神经系统损伤,并可能持续存在,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子痫患者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早产、胎盘早剥以及严重的宫内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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