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福:[医嘱]
风险与机遇并存!
众所周知,停经28天内用药,药物对胚胎影响属于“全或者无”效应。干细胞是具有自我复制和多向分化潜能的原始细胞,是机体起源细胞,也是形成人体肌肉、骨骼、神经等各种组织器官的种子细胞。在胚胎发育的最早期阶段,所有细胞都是干细胞,一个细胞的受损,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细胞的增殖来修复,若受损严重,细胞受损不能修复,整个胚胎就死亡了。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28天内,药物对胚胎影响符合“全或者无”效应,药物对胚胎有影响胚胎就流产了;相反,若胚胎存活下来,就表明药物对胚胎没有任何不良(包括致畸作用)影响,这一自然淘汰机制有利胚胎优生优育,对人类优质遗传有自我保护作用!利巴韦林使用,情况有些例外。关于利巴韦林孕期用药安全性:美国FDA上属X类药,当然这个分类已经在进入本世纪时废除。因为过于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不符合个体情况,尤其未考虑用药时机、时长和个体当时所处情况,对胚胎致畸作用的影响。动物试验发现,按每公斤体重计,给予明显小于人类用药剂量的利巴韦林与家兔、小鼠等小动物,所有动物都发生剂量依赖性畸形,但人类误用该药,尤其短时间小剂量使用,鲜有明确的致畸报道。美国有篇文章,利巴韦林长期使用治疗丙肝。孕妇有80多例,致畸发生率7.2%(该地区同期普遍人群畸形发生率2.8%),畸形类型主要是先天性心脏病和颈部畸形等(不排除其他部位畸形可能),但作者并没有因此得出结论利巴韦林致畸。因为观察对象本身,好多人有酗酒、吸毒习惯,并且除利巴韦林外,同时还在使用干扰素等其他药物一起治疗丙肝。该药血液中半衰期2.5~4h,但有极小部分药物,进入红细胞内,这部份药物半衰期,可以长达12天,一般5个半 半衰期排泄药物85%,所以部分人药物排泄比较缓慢,末次月经笫1天算起28天后,仍有微量药物蓄积在机体内。数学1+1=2,唯一和客观,对错一目了然。而医学,充满了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致畸阈值也是相对的,产前检查和诊断也不是百分百准确。不要追求绝对安全和完美,因为目前达不到,以后也不可能达到。人群中胎儿畸形发生率3%~5%,严重畸形发生率1%,如此应用该药物似并不明显增加畸形发生率。风险与风险并存,怀孕早期,误用药物,尤其是误用有致畸潜能药物,不符合优生优育原则。但鉴于你用药时间大都在停经4周内,致畸可能性不大;及怀孕不易,流产后有可能以后生育困难,建议顺其自然,适当珍惜。按质按期作好后续的产前检查和产前筛查工作来降低用药风险。18周前后作羊水穿刺检查,排除染色体异常;停经22~23周间大排畸检查时,可去两家大型三甲医院进行胎儿畸形筛查;24~28周间,进行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8~32周间,进行小排畸检查。
丈夫用药对胚胎发育影响,属于间接影响。由于丈夫一次射精成千上百万,只优化1个质量最优、跑得最快精子与卵子受精,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丈夫用药对胚胎负面影响都是非常有限的!
祝你好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