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

公立三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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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 抑郁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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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科普知识 查看全部

精神心理疾病停药与换药的指征1、经急性期治疗初步缓解之后,巩固期治疗应确保病情稳定,防止早期复燃及进一步改善功能状态和加强精神活动的重整。2、急性期抑郁症状缓解之后至少巩固治疗3~6个月,但是以往病史中发作时间长的患者可能要进行更长的巩固期治疗。3、对于病史中曾经有过自然缓解的患者来说,其巩固期治疗的时间可以取决于该次发作的消失时间(直至自行获得临床痊愈)。4、如果以前有未经治疗持续发作9个月,则这次发作的巩固期治疗应该持续至少9个月。5、若已做出长期维持治疗的决定,则从巩固期向维持期的过渡界限并非清晰可辨。然而,如果没有预防性治疗的指征或患者拒绝继续药物治疗,则建议从巩固期开始治疗剂量逐渐减量。研究提示逐渐减量期应持续至少4~6个月。6、许多研究表明,巩固期和维持期治疗能有效预防患者出现抑郁症复燃和复发。巩固期治疗至少4~6个月,在此期间患者病情不稳,复燃风险大。有关维持治疗的时间意见不一。?7、WHO推荐仅发作一次(单次发作),症状轻,间歇期长(≥5年)者,一般可不维持治疗。多数意见认为首次抑郁发作维持治疗为6~8个月;有2次以上的复发,特别是近5年有2次发作者应维持治疗2年以上。8、有学者建议对于青少年发病,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病情严重、自杀风险大、并有遗传家族史的患者,应考虑维持治疗。维持的时间尚未有充分研究,一般倾向至少2~3年,多次复发者应长期维持治疗。9、如需终止维持治疗,应缓慢(数周)减量,以便观察有无复发迹象,亦可减少撤药综合征。10、各个国家抑郁症药物治疗指南,对治疗可能有效性的预测有所不同。?11、据估计,所有的抗抑郁药物在治疗中度至重度抑郁症时,50%~75%患者可产生有效反应,这就意味着尽管给予了足够剂量的治疗,仍有25%~50%患者对药物治疗部分有效或无效。12、对治疗疗效的判定,可以通过使用现有的症状量表进行评定。大多数学者认为无效被定义为症状严重度与基线相比较减分率<25%,部分有效为减分率达26%~49%,有效为减分率>50%,临床痊愈是指HAMD17评分≤7或MADRS评分≤9。13、按照生物精神病学会世界联盟(WFSBP)有关抑郁症治疗指南的建议急性期药物治疗应该持续至少6周或8~10周以充分评估症状减轻程度。但有学者建议,在4周治疗后仍无反应时应换用另一种抗抑郁药。14、有研究发现,服用氟西汀4周的患者如没有取得至少30%的有效率,则治疗8周的有效率仅提高12%~27%。在一项比较吗氯贝胺和氟西汀的对照研究中亦发现,70%以上的患者在开始治疗的3周症状已有改善,但继续治疗后有效率并没有明显提高。15、也有证据表明,尤其是老年患者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显示抗抑郁药充分的疗效(要达到12周)。抗抑郁药治疗的早期,为了使某些症状能迅速缓解,如激越和睡眠障碍等,可以考虑加用苯二氮草类药物,因为也有证据表明这类药物可以使起效时间缩短。16、另外,在评估无效或以往治疗剂量是否适当时,对治疗药物血浆浓度的监测(TDM)可能会有帮助。——《走出绝望:心理医生教你摆脱抑郁的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