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一、手和腕部(包括皮肤、肌肉、肌腱、神经、血管、骨骼等各种组织)损伤和疾患,以及二期功能重建:
1、掌骨、指骨、腕骨的各种骨折及脱位、韧带和软组织损伤;
2、屈伸肌腱、肌肉断裂和损伤;
3、各种原因所致的皮肤软组织缺损;
4、各种组织发生的良恶性肿瘤;
5、感染;
6、先天畸形;
7、各种原因所致的瘢痕及挛缩、皮肤软组织缺损,需植皮或皮瓣移植修复的病例;
8、神经、肌腱、骨组织损伤导致的功能障碍需功能重建的病例。
二、四肢周围神经损伤和疾患。
1、四肢周围神经创伤;
2、四肢周围神经卡压性疾病,如腕管综合征、肘管综合征、胸廓出口综合征等;
3、四肢周围神经组织良恶性肿瘤。
三、某些足部与手部相关和相似的疾病,如嵌甲、腱鞘囊肿、甲沟炎等。
四..司法,残疾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