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糖皮质激素在红斑狼疮治疗中的临床应用
1、SLE 病情严重程度及狼疮危象的定义
轻型 SLE:指 SLE 诊断明确,重要靶器官(包括肾脏、血液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未受累。
中、重型 SLE:指有重要脏器受累并影响其功能。
肾脏受累:肾小球肾炎、急进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
血液系统受累:溶血性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神经系统受累:抽搐、意识障碍、昏迷、脑卒中、横贯性脊髓炎、单神经炎或多神经炎、精神症状、脱髓鞘综合征;
消化系统受累:肠梗阻、肠系膜血管炎、急性胰腺炎;
呼吸系统受累:肺泡出血、肺动脉高压、肺炎、肺间质纤维化等;
心血管系统受累:心包填塞、心肌炎等;
其他:皮肤血管炎、严重皮肤损害、肌炎等。
狼疮危象的定义:危及生命的急重症 SLE 称为狼疮危象,主要临床表现包括:
急进性肾小球肾炎;
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损害;
严重溶血性贫血;
严重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严重粒细胞缺乏症;
严重心脏损害;
严重狼疮性肺炎或肺泡出血;
严重狼疮性肝炎;
严重血管炎等。
2、 轻型 SLE 的治疗
轻型 SLE 的治疗,激素并非首选治疗药物。
首先应用非甾体消炎药、抗疟药等,治疗无效后可考虑使用激素。
治疗皮肤黏膜病变可短期局部应用激素,但面部应尽量避免使用强效激素类外用药,即使使用也不应超过 1 周。
激素(泼尼松≤10mg/d,或甲泼尼龙≤8mg/d)有助于控制病情,通常副作用较小。
3、中度活动型 SLE 的治疗
中度活动型 SLE 的治疗一般分为 2 个阶段,即诱导缓解和维持治疗。建议激素联合免疫抑制剂治疗。
诱导缓解治疗:激素用量通常为泼尼松 0.5-1 mg·kg-1·d-1(甲泼尼龙 0.4-0.8 mg·kg-1·d-1),晨起顿服,如需控制持续高热等急性症状时可分次服用。一般需同时加用免疫抑制剂。
维持治疗:诱导缓解治疗 4-8 周后,激素以每 1-2 周减原剂量的 10% 的速度缓慢减量,减至泼尼松 0.5mg·kg-1·d-1(甲泼尼龙 0.4mg·kg-1·d-1)后,减药速度依病情适当减慢。
如病情允许,维持治疗剂量:泼尼松<10mg/d(甲泼尼龙 <8mg/d)。
在减药过程中,如病情不稳定,可暂时维持原剂量不变或酌情增加剂量或加用免疫抑制剂联合治疗。
4、 重型 SLE 的治疗
重型 SLE 治疗尤其强调个体化方案,并需要联用其他免疫抑制剂。
重型 SLE 治疗也分 2 个阶段,即诱导缓解和维持治疗。
诱导缓解:激素用量通常为泼尼松 1 mg·kg-1·d-1的标准剂量(甲泼尼龙 0.8mg·kg-1·d-1),晨起顿服。Ⅲ型、Ⅳ型、Ⅴ+Ⅲ型 /Ⅴ+Ⅳ型狼疮性肾炎可考虑静脉滴注甲泼尼龙 500-1000mg,连续 3d 冲击治疗。
维持治疗:病情稳定后 2 周或疗程 8 周内,激素以每 1-2 周减原剂量的 10% 的速度缓慢减量,减至泼尼松 0.5mg·kg-1·d-1后(甲泼尼龙 0.4mg·kg-1·d-1),减药速度依病情适当减慢。
在减药过程中,如病情不稳定,可暂时维持原剂量不变,或酌情增加剂量或加用免疫抑制剂联合治疗。
可选用的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环孢素、他克莫司等。环磷酰胺是治疗重症 SLE 的一线药物之一,尤其是重症狼疮性肾炎和血管炎患者。
在狼疮性肾炎的诱导缓解治疗巾最为经典的方案为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方案和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方案。
ACR 方案:静脉滴注环磷酰胺(500-1000mg/m2,每月 1 次,共 6 次,随后每 3 个月重复 1 次,共 2 年)联合甲泼尼龙冲击治疗(500-1000mg/d,连续 3d),之后序贯泼尼松治疗(0.5-1.0mg·kg-1·d-1,逐渐减量)。这一方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的方案演变而来。
EULAR 方案:静脉滴注环磷酰胺(500mg,每 2 周 1 次,共 6 次)联合甲泼尼龙冲击治疗(0.5-0.75mg/d,连续 3d),继之泼尼松 0.5mg·kg-1·d-1,4 周后逐渐减量,4-6 个月内减至泼尼松≤10mg/d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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