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药监总局关于修订神经节苷脂说明书的公告(20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订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6年第172号) |
2016年11月10日 发布 |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等项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见附件),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二、临床医师应当仔细阅读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三、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为处方药,患者应严格遵医嘱用药,用药前应当仔细阅读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的新修订内容。 附件: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增加的【警示语】内容如下: 国内外药品上市后监测中发现可能与使用神经节苷脂产品相关的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又称吉兰-巴雷综合征,也作格林巴利综合症)病例。若患者在用药期间(一般在用药后5—10天内)出现持物不能、四肢无力、弛缓性瘫痪等症状,应立即就诊。吉兰-巴雷综合征患者禁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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