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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道庆 三甲
仇道庆 副主任医师
淄博市中心医院 皮肤科

防晒共识节选~致日光过敏的亲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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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晒化妆品:

1. 防晒剂:防晒剂是利用对光的吸收、反射或散射作用,以保护皮肤免受特定UV伤害的物质。国际上已开发了60多种防晒剂。在中国,批准使用的防晒剂有27种。见表2。随着对UV认识加深,新型防晒剂、天然植物萃取的防晒剂以及各种防晒增效剂正不断面市[11]。

(1)无机防晒剂[12]:又称物理UV屏蔽剂,这类物质主要通过反射、散射日光发挥防晒作用,如二氧化钛(TiO2)、氧化锌(ZnO)。近年研究发现,无机防晒颗粒具有类半导体性能,其内电子跃迁过程可选择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13]。物理防晒剂防晒谱宽、相对光稳定、不易致敏,适用于敏感人群。缺点是不易涂抹,不透明、影响美观。TiO2作用光谱与其颗粒大小有关[14]。通常无机防晒剂颗粒直径越小,可吸收波长越短,作用范围越窄。如纳米化TiO2具有高折光性和高光活性,透明性好,但反射、散射作用减弱、吸收波长变短。TiO2颗粒偏大则作用光谱右移,尽管对UV的防护减弱,但同时对可见光和红外线有一定防护作用。

(2)有机防晒剂[12]:又称化学性UV吸收剂,绝大部分有机防晒剂都含有芳香基团,苯环上基团的改变可影响防晒剂的光谱特性。这类物质可选择性吸收UV而发挥防晒作用。吸收UVB的防晒剂主要有水杨酸盐及其衍生物、肉桂酸酯类等;吸收UVA的有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等;对两者兼可吸收的有二苯甲酮及其衍生物等。有机防晒剂质地轻薄,透明感好。传统的有机防晒剂光稳定性不如无机防晒剂,且易透皮吸收、有一定致敏性,可能会导致接触致敏和光致敏作用。近年来,大量新型有机防晒剂上市,这些防晒剂克服了传统有机防晒剂的缺点,通过异构化、微粒化等方式显著提高防晒剂溶解性、光稳定性,且不易透皮吸收,安全有效,备受市场青睐[11]。

(3)抗氧化剂:对日光没有直接吸收或反射作用,但加入化妆品后可提高皮肤抗氧化能力,起到间接防晒作用,包括维生素C/E、β胡萝卜素、金属硫蛋白、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花青素、四氢甲基嘧啶羧酸(ectoin)以及甘草、芦荟、绿茶、三七、葡萄籽等众多植物提取物[15]。各类防晒剂各有利弊,为了同时覆盖UVB和UVA,兼顾安全和良好的皮肤使用特性,故多数的防晒化妆品都是不同作用机制的原料复配。

2. 优质防晒化妆品的特点[11,16]:防晒效果确切,防晒光谱涵盖UVA和UVB;安全性和耐受性高,不易产生刺激和过敏;产品对光稳定,不使衣物着色;易于涂抹,透气性好。

3. 防晒化妆品类型与特点[11]:乳化型是最常见的类型,防晒剂原料易于分散,产品基质稳定,更容易制备高SPF值产品,其中油包水型(W/O)耐水性能好,而水包油型(O/W)使用感更好。防晒油皮肤附着性好,防水效果突出,但使用起来比较黏腻。凝胶型使用感好,受消费者喜爱。喷雾剂使用方便,感觉清爽,但防晒效果不稳定,耐水性较差。气溶胶型如防晒摩丝涂抹面积较大,也无油腻感。摩丝抛射剂蒸发所带来的凉爽感觉更适合在夏季使用。缺点是在夏季高温中有高压气体泄漏的风险。固体型防晒剂主要见于彩妆如粉饼、粉底、口红等,更容易添加高比例的TiO2、ZnO。其他粉质原料如滑石粉、云母等也有物理遮挡作用,所以这类产品有较好的防晒效果。

(四)系统性光保护剂[3,17]:

口服药物或食物补充剂,通过对抗光氧化损伤、修复细胞膜和DNA、减少炎症反应等途径,减轻光损伤。食物:胡萝卜素(β胡萝卜素、花青素、番茄红素、叶黄素)、多酚(类黄酮、白藜芦醇)、青石莲萃取物、益生菌、硒、大豆异黄酮、巧克力、咖啡因、必需脂肪酸等。药物:维生素C/E、烟酰胺、非甾体抗炎药(乙酰水杨酸、布洛芬、吲哚美辛)、抗疟药、糖皮质激素等。黑素细胞刺激素(α?MSH) 类似物通过使皮肤黑化减少日光照射损伤,是新型的系统光保护剂[18]。系统性光保护剂可在日晒前、或光感性患者在夏季到来前使用,以增强皮肤对UV的耐受力。日晒后使用以治疗照射造成的皮肤损伤。视具体情况,可单用或联合使用上述物质数周到数月。相反,另一些药物或食物具有光感性。药物如四环素类、喹诺酮类、雌激素类、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维A酸类等;食物如灰菜、茴香、苋菜、芹菜、无花果、芒果、菠萝、木瓜等。在阳光下长时间活动时应注意避免食用或接触光感性物质。

四、防晒化妆品选择与应用

按照WHO建议,当UVI < 2时,不需要防晒[19]。一般室外活动,使用衣帽、伞、太阳镜等遮盖性防晒,尽量避免体表直接暴露于阳光下。防晒类化妆品是最常用最有效方法,应遵循以下建议,合理地选择和使用。

(一)一般原则[20]:

1. 防晒参数的选择:室内活动:在没有紫外光源的室内活动,不需要使用防晒产品;室内可能受到UV照射的活动(靠窗、接触较强紫外灯光源、强荧光灯、驱蚊灯、娱乐场所的霓虹灯光等),选择SPF15/PA+以内的产品。室外活动:要根据所处地区、季节、当日UVI和室外活动时间长短做适当选择:阴天或树荫下的室外活动,选择SPF15 ~ 25/PA+ ~ ++;直接在阳光下活动,选择SPF25 ~ 30+/PA++ ~ +++; 高强度UV:雪山、海滩、高原等环境,或春末、夏季阳光下活动,使用SPF50+/PA++++;如活动涉及出汗或水下工作,应选择防水抗汗类产品。

2. 涂擦时间、剂量与频率[21]:在出门前15 min涂抹产品。一般产品需每隔2 ~ 3小时重复涂抹。涂搽量以1分币大小产品涂敷于全面部为宜。具体的涂抹时间和频率遵照防晒产品说明书。

3. 部位:全身曝光部位均需涂抹防晒产品。尤其头顶头发稀少、耳廓暴露的人群,要特别注意涂抹。下唇易受日光损伤,要注意使用有防晒功效的唇膏。UVR易导致毛发干枯粗糙,失去弹性和光泽,可用防晒摩丝。

4. 清洗:脱离光照射环境可以洗掉防晒产品。一般防晒产品,清水或洗面奶即可洗净。抗汗防水性产品则需更仔细彻底清洁,或借助卸妆产品。清洁后涂搽保湿剂。

(二)特殊人群:

1. 婴幼儿[11,22]:为了避免婴幼儿过度防晒而导致维生素D缺乏,可以每天1 ~ 3次日光浴,每次10 min左右,即可满足1天维生素D需要量,但需避开UV最强的上午10:00至下午4:00。特殊情况可通过食物、药物等补充维生素D需要量[23]。< 6个月的婴儿皮肤娇嫩,体表面积与体重的比值较高,涂抹防晒产品后,不良反应风险较高,因此不建议使用。应通过避免阳光照射,衣物等遮盖防晒。6个月至2岁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挑选SPF10/PA+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或粉质产品为宜。即使涂抹了防晒产品也不宜在强烈阳光下活动。户外活动时间应避开UV强的时段,或当儿童在阳光下的阴影长度短于身高期间都不宜室外活动。由于有致皮肤癌的风险,禁止 < 18岁青少年使用晒黑产品。

2. 老年人:骨质疏松高发的人群可接受适宜的阳光照射。但合理的防晒措施可减缓皮肤衰老,预防皮肤肿瘤的发生。因此长时间在阳光下活动,仍需采取一定的防晒措施。

3. 孕妇:妊娠过程中使用防晒剂,除一般的皮肤保护作用外,还可减少黄褐斑发生率或阻止妊娠期皮损进一步加重。防晒产品使用方法同正常人,但防晒剂配方应更加简单,风险评估要求更高[17]。

五、光线相关皮肤病与防晒

光线相关性皮肤病包括:遗传性光皮肤病、光敏性皮肤病(如光接触性皮炎等)、光加剧皮肤病(如黄褐斑、红斑狼疮、玫瑰痤疮、痤疮)、光线性角化病、皮肤基底细胞癌等。光线相关性皮肤病都应减少光暴露。采取光遮盖措施如打伞、戴太阳帽、太阳镜等。尽量避免光敏性食物/药物。限于篇幅,不在此赘述光皮肤病治疗,仅就防晒产品的选择做简要介绍。

1. 针对UV作用光谱,选择防晒剂。由于大多数光皮肤病与UVB和UVA均相关,应尽量选择广谱防晒产品。

2. 光线性皮肤病如慢性光化性皮炎、光线性痒疹等,皮肤增厚苔藓化,干燥,在避光防晒、系统光保护治疗的同时,要特别注意使用保湿剂。增加皮肤的水合作用,促进皮肤屏障修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光加剧皮肤病如敏感性皮肤、玫瑰痤疮红斑期等,皮肤屏障受损,对环境耐受减低,易于过敏。应选择无乙醇、无香料、无高致敏性原料的配方,含有保湿和舒缓功效成分。在使用新的防晒产品前,必须先做皮肤试用试验,证明安全后方可正常使用[24]。

4. 多形性日光疹、日晒伤,急性期皮肤红肿、水疱、丘疹甚至有渗液时,应先予抗炎抗过敏的药物,待急性炎症缓解后再使用防晒剂。

5. 色素沉着如黄褐斑或炎症后色素沉着,防晒应作为一线治疗措施。色素减退如白癜风,皮损缺乏黑素的保护易导致急性光损伤,因此需要宽波段的防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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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道庆
仇道庆 副主任医师
淄博市中心医院 皮肤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