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乐
副主任医师
北医三院
核医学科(核素治疗门诊)
核医学检查辐射有多大,如何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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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医学受检者本人是安全的
成年患者行诊断性核医学检查导致的全身有效剂量,大部分<10mSv(表1)。而我国每人每年接受的平均天然本底照射量为2.3mSv。美国保健物理学会也进一步提出对于低照射剂量(<50mSv)的医源性诊疗技术,不应行具体的诱癌风险评估。
哺乳期妇女行核医学检查,中断哺乳的建议(表2):11C-、14C-、13N-、15O-标记物不须中断母乳喂养。多数99mTc标记的药物,考虑到游离锝的出现,建议中断母乳喂养4h,99mTc-MAA,99mTc-RBC显像需要中断母乳喂养12小时。对于123I、131I及其标记物,须中断母乳喂养至少3周。
核医学检查对公众也是安全的
应用99mTc及其标记物的显像患者施用量不超5600MBq(约151mCi)时,对周围人群的剂量不会大于1mSv的剂量约束。
以SPECT显像为例,患者周围γ辐射水平数据如表3。
对于应用18F-FDG显像患者不会产生对其探视者及家属等周围人群的辐射剂量约束(无施用量的限制)。因此在进行核医学诊断后,很少需要对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但是,考虑到受检者体内残留的放射性核素,建议受检者尽可能增大与他人接触的距离、减少接触时间,特别是婴幼儿和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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