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前须知
发表者:孔为民 人已读
患者从A医院看病后,再到B医院看病时,B医院经常要会诊患者在A医院做的病理,其目的有三:一是B医院就不重复取活检了,这样可以节省患者时间和费用;二是B医院往往是上级医院,A医院病理报告提供的信息不全或不放心A医院的病理结果;三是法律上的问题,也就是如果A医院诊断错了,而B医院也照着A医院的诊断进行治疗,造成的后果B医院也得承担。
那么如何进行病理会诊呢,程序如下:
1、带着A医院病理报告单、患者身份证(有时还要承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和押金到A医院病理科,借出病理切片(玻璃片);
2、到B医院就诊,开出病理会诊单,交费后带着病理切片到B医院病理科会诊。一般会诊结果短时间即可出来。
注意事项:借阅病理切片时尽量将所有病理切片(包括多次的手术或活检的切片、免疫组化片子)均借出,以助诊断;有时B医院要求A医院出具石蜡块,以便重新切片或作免疫组化也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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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