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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甲状腺功能减低

发表者:孙晓光 人已读

美国甲状腺协会2011年10月推荐妊娠期间TSH值的正常范围:早孕期(12周之前)0.1–2.5 mIU/L; 中孕期(13周至28周): 0.2–3.0 mIU/L; 晚孕期(29周及以后): 0.3–3.0 mIU/L.

妊娠期如果TSH值升高, 进一步要根据FT4的水平判定病人属于亚临床加减(SCH)还是临床甲减(OH).

临床甲减(OH)的定义:TSH (>2.5 mIU/L) 水平提高加上 FT4 降低。 当 TSH 大于或等于10.0mIU/L , 无论FT4s如何, 均诊断为临床甲减。. 亚临床甲减(SCH)的定义: TSH 水平在2.5 and 10 mIU/L 之间,FT4 正常.

亚临床甲减虽然与不良的母胎结局相关,但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去反对或支持亚临床甲减患者应用甲状腺素。 但是对于TPO-Ab阳性的亚临床甲减的妊娠妇女,建议补充甲状腺素。

亚临床甲减的妊娠妇女就建议补充LT4(左甲状腺素)。同时检测TSH和FT4水平。检测其进展到临床甲减的可能。一般每月一次直至妊娠20周。甲减患者一旦发现怀孕, 应该立即将原有的LT4剂量增加25-30%。

妊娠期甲减患者究竟提高多少LT4的剂量是因人而异的, 从10-80%不等。 当分娩之后,需要逐渐减少LT4的剂量, TSH要检测到产后6周。

当妊娠早期血清TSH <0.1 mIU/L, 要回顾病史并且做检查, 尤其要查 FT4 、 TT3 、TRAb 以除外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亢妇女应该在甲状腺功能正常之后再怀孕。

本文是孙晓光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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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