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指南
发表者:赵立全 人已读
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雷珠单抗注射液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且无禁忌症的大陆患者,必须符合以下相关适应症的所有医学条件:
1.湿性黄斑变性(wAMD)患者
年龄≥50岁,且矫正视力0.05-0.5(仅适用于医保患者)
经眼底OCT或FA检查确诊为wAMD
经治后再次进行OCT或FA相关检查,符合指南1,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指南1:2013版《中国老年性黄斑变性临床诊断治疗路径》
2.视网膜静脉阻塞(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患者
年龄大于18岁
经眼底OCT检查确诊为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
经治后再次进行OCT及视力检查(标准对数视力表),根据临床实践,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其他条件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低收入、低保患者;
低收入患者:本人根据自身工作状态,由单位或当地居委、村委、街道办或农村乡级以上政府出具符合以下要求的经济评估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当地当地居委、村委、街道办或农村乡级以上政府签字盖章。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签字并盖章。
—详细要求可参见经济评估表备注说明。
低保患者:需提供签发一年以上的有效低保证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最近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记录复印件(发放单位盖章),及本援助项目低保证明原件。
患者在确诊或开始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时,即可填写《项目注册信息表》,以EMS方式邮寄至“上海010-602信箱"进行项目注册,建议最迟不超过第二针用药。网上或手机微信端电子注册同样有效。
终止条件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援助自动终止)
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无需继续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因妊娠、严重毒副反应或其他原因,项目医生认为需要停止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患者或法律监护人/亲属要求停止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
不能按照项目要求到项目医生处接受定期随访或不能按照项目规定时间提供医学资料的患者。
患者提供任何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拒绝或不配合接受项目核查的患者。
不能按照项目要求领取和注射援助药品的患者。
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其他人。
干扰项目办公室和发药点及项目项目医生正常工作的患者。
患者死亡。
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援助项目。
门诊类别:浦东新区人民医院眼底病专科门诊(赵立全)
门诊时间:每周一下午
联系人:赵立全博士
微信号:zhaoliquan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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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