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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英 三甲
李桂英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科

在妊娠的不同时期,药物具有的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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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我们来说说在妊娠的不同时期,药物具有的不同影响。

受精后1~2周

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做人工流产。

受精后3~8周(即停经5~10周)

这个时期是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果断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受精9周以后

此时,胎儿的各个器官已经形成,对致畸药物的敏感性明显减弱,药物不会造成明显畸形,但因为宝宝的生殖系统尚未分化完全,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宝宝的神经系统在整个孕期都持续分化发育,药物对其影响可一直存在。

孕中晚期

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

孕妇在最后1周用药也要十分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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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李桂英
李桂英 副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