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谈甲状腺乳头状癌的过度诊疗问题
随着甲状腺乳头状癌的检出率和手术量的明显增长,甲状腺癌过度诊疗的声音不绝于耳。2018年7月25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发表的题为Saving Thyroids-Overtreatment of Small Papillary Cancers的文章,又再一次将话题炒热,而参与讨论的不仅有医学专家,也有患者及其家属。文章的标题可直译为,拯救甲状腺:小乳头状癌的过度治疗。看到这样的题目,很多患者,甚至包括很多医生就会说甲状腺乳头状癌不会影响寿命,不需要手术,真是这样的吗?什么是过度诊断?什么是过度治疗?
文章的作者Welch教授提供了一组数据。预计2018年约有5万名美国人会被诊断为甲状腺癌,其中绝大多数为女性,这是25年前每年确诊人数的3倍,但是甲状腺癌的死亡率没有变化。文章认为过度诊断是指对人群进行甲状腺癌筛查和对小结节的活检(美国甲状腺协会推荐的)。建议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小乳头状癌患者进行积极的监测,而不是手术,但是很多患者更愿意切除癌灶。因此过度治疗的问题不是是否需要手术,而是保留多少腺体。毕竟全甲状腺切除手术的风险更大(喉返神经损伤和甲状旁腺损伤引起的声带麻痹和永久性低钙),以及终生的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而腺叶切除可以避免以上风险。以下两个图显示美国52117例直径≤2cm的甲状腺乳头状癌25年的生存率,全甲状腺切除和腺叶切除基本一致,而截至2013年全甲状腺切除占80%,腺叶切除占20%。所以美国过度治疗的问题是全甲状腺切除占比太高。而我国全甲状腺切除率只占20-30%。
我国从来没有对甲状腺癌进行过人群筛查,也反对进行甲状腺癌人群筛查,因此不存在过度诊断。但是不反对体检项目里面包含甲状腺检查。相反,很多基层医院超声医生对较小的甲状腺癌认识不足,不能正确做出诊断。
美国SEER 数据库资料显示,2003-2009 年手术治疗的甲状腺乳头状癌病人的5年生存率为98.2%,而我国1999-2007 年甲状腺癌病人的5 年(随访时间截至2010 年)生存率为67.5%。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甲状腺癌5年生存率为84.3%,仍与美国近年来的98.3%有很大差距。
我国和美国的甲状腺癌诊疗现状相比,一定程度上表现的是诊断不足,治疗不足。治疗不足主要表现在该全切的没有全切,该清扫的没有清扫。微小癌不等于低危癌、早期癌。术前检查未发现中央区淋巴结转移的(cN0)患者,术后发现中央区淋巴结转移率能达到40-50%。我们临床中经常碰到cN0的一侧微小癌,仅做一侧腺叶及峡部切除和同侧中央区淋巴结清扫,术后病理发现5枚以上淋巴结转移。这类病人属于复发危险度中危组。也经常遇到基层医院所谓“无法切除”的侧颈转移淋巴结,多次同位素治疗后仍有淋巴结存留。面对如此温顺的甲状腺乳头状癌,我们更不能接受5年内死亡率百分之十几的现实。
我国的过度治疗主要表现在:对单发小癌灶,无颈淋巴结转移、甲状腺外浸润等高危因素的患者,行全甲状腺切除术;因良性病变行腺叶+峡部切除术(滤泡性肿瘤除外);对低危甲状腺癌患者于妊娠期间手术;行过度的TSH抑制治疗;不必要的术后同位素治疗等。
总之,不能人云亦云,不能照搬国外经验。作为甲状腺外科医生应有自己的见解,不能有从众心理。从肿瘤防治原则来看,对甲状腺癌进行手术治疗均不属于过度治疗。当然,的确有相当部分的较小乳头状癌可能很长时间(甚至终身)不发展。因此,须依据最新国内外指南进行科学评估,依据手术的安全性、患者意愿等因素综合判断,制定合理的个体化的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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