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期合理安全用药的重要性
在20世纪中期之前,大多数人认为胎盘是天然屏障,孕妇使用药物不会通过胎盘危机胎儿,但是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了反应停事件(肢体缺陷,我们常称之为海豹儿),当这件轰动世界的事件发生以后,促进了美国《药物条例》的颁布,那年是1962年。从此以后每种药物就必须在说明书上表明其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应用指征和相关研究情况等内容。
大多数药物会通过胎盘直接作用于胎儿,因此妊娠用药要十万分的慎重!应该遵循“妊娠期没有特殊原因不要用药”的原则:1.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避免不必要的用药;2.根据病情在医师指导下选用有效且对胎儿相对安全的药物;3.能单独用药的就不联合用药;4.应选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避免使用较新的,尚未肯定对胎儿是否有不良影响的药物;5.严格掌握剂量和用药持续时间,注意及时停药;6.能推迟到孕晚期用药的就尽量推后用药时间。
用药时的胎龄与损害性质有相当密切的关系:在受精后2周内,孕卵着床前后药物对胚胎影响为“全”或“无”:“全”表现为胚胎在孕早期死亡导致流产;“无”就是能存活下来的胚胎会继续发育,不出现异常。所以当门诊遇到早孕期用药的患者,我就是遵循全或无的原则,不刻意保胎,只需要每周监测血hcg情况及有无腹痛和阴道出血情况即可。
下面即是受精后的3-8周了,这个阶段是胚胎器官分化发育的重要阶段,胚胎开始定向分化发育,孕8周末,胚胎已经初具人形了,可以分辨出眼耳口手指脚趾,心脏也已经形成了。当受到有害药物作用以后,就可能出现畸形,这个阶段就是我们医生常说的致畸的高度敏感期。
受精后9周至足月是胎儿生长、器官发育、功能完善的阶段,由于血脑通透性高,肝酶结合力还比较差,易使胎儿受损,则表现为胎儿生长发育迟缓,低体重儿和出生后的功能行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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