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体外冲击波碎石术”,都在这里了。
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是利用体外产生的冲击波聚焦于结石使之粉碎,继而将其排出体外达到治疗目的的治疗方法。
体外冲击波碎石术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实践证明相对于输尿管镜及经皮肾镜碎石术,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更为经济、更微创、更安全,且不需麻醉、并发症少,无需要住院治疗。然而,并非每个结石患者都可以采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术进行治疗。
1.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术?
参考2014版泌尿外科指南,体外冲击波碎石术的适应证包括:
(1)肾结石:结石直径<20mm的肾盂结石、肾上、中及下盏结石,碎石率高达90%。
(2)输尿管结石:输尿管全段结石均可采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术,但中段结石定位困难大。
(3)膀胱结石:成人膀胱结石<30mm,拒绝手术治疗,或存在手术高风险因素,或无法采用截石位行腔内碎石者,可采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术。
2.什么情况下不能采用体外冲击波碎石术?
参考2014版泌尿外科指南,体外冲击波碎石术的禁忌证包括:
(1)妊娠女性;
(2)未纠正的凝血功能障碍及有出血性疾病者;
(3)严重的心肺脑疾病,安装心脏起搏器者;
(4)结石远端解剖性梗阻,无法解除者;
(5)尿路感染未得到控制者;
(6)严重的高血压及糖尿病,未得到很好控制者;
(7)传染病活动期,例如:结核、肝炎等;
(8)肾功能不全,血肌酐≥265μmol/L;
(9)严重的骨骼畸形或重度肥胖,影响结石定位者;
3.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治疗前需要做什么准备?
严格掌握治疗的适应证,排除禁忌证,才能安全有效地提高碎石成功率。因此,部分检查及检验是必须的,常规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四项、尿培养(*)、肾功能/生化八项(*)、术前八项(*)、泌尿系B超(*)、KUB(*)、IVP(*)、泌尿系平扫(或增强*)、心电图(*)、心脏B超(*)等。
4.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治疗后,可能存在的并发症有哪些?
(1)血尿:可能因碎石机频率及能量冲击次数偏高引起,也可能与个人情况有关,例如:凝血功能欠佳、使用抗血小板药物、高血压、糖尿病、尿路感染、肥胖等。轻微血尿,一般无需要特殊治疗,多饮水,平躺休息,1-2天可自行消失。若出现持续性血尿,1-2天未能消退,需及时就医,常见于肾组织损伤,发生率<1%。
(2)疼痛:因碎石块引起输尿管痉挛导致疼痛,其发生率为2-4%。轻微疼痛可考虑口服解痉(盐酸坦索罗辛)或止痛(布洛芬、曲马多等)药物;若口服药物治疗不佳,可采用静脉及肌肉注射解痉及止痛药。
(3)尿路感染:因结石梗阻未能及时治疗引起,其发生率为7%-24%,严重者可发展为菌血症及尿源性脓毒血症,甚至危及生命,需住院治疗。因此,碎石治疗前应先控制感染,碎石后应及时抗感染治疗。
(4)结石残留:碎石的成功率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例如:碎石机的质量、冲击的频率、能量大小、结石的硬度、操作者的熟练程度及患者的配合度,一般将直径<4mm的结石定义为“无临床意义的残石碎片”,无需再次碎石,随访2-4周,观察结石是否排出。直径≥4mm的结石,可认定为结石残留,需进一步治疗及随访,例如:药物排石、再次冲击波碎石或手术治疗。
(5)石街形成:因大量碎石块在输尿管腔堆积所致,发生率约为4%-7%,其形成的主要因素是结石大小,也可能与输尿管狭窄及炎症有关。若石街形成后,无明显症状,例如:无腰痛、发热、恶心及呕吐,可考虑药物保守治疗;若症状明显,药物治疗效果不佳,需手术干预。
(6)心律失常及不良心血管事件:多因存在心脏疾病所致,碎石术后诱发心律失常及不良心血管事件,其发生率约为11%-59%,但国内少有报道。
(7)消化系统损伤:可能与体位、冲击波频率及能量冲击次数有关,发生率<1%,国内无有相关报道。
(8)皮肤粘膜损伤:可能与冲击波频率、能量大小、冲击次数及患者皮肤情况有关,临床表现为表皮下散在出血点或皮下淤血,一般无需要特殊处理,1-2周可痊愈。
5.体外冲击波碎石术治疗后,如何有效排出结石?
(1)每日饮水>2000ml,昼夜均衡;
(2)防治感染,口服a受体阻滞剂(盐酸坦索罗辛)及中医中药;
(3)适度运动,建议在无血尿的情况下开始适度运动,例如:跳高、跳绳、跑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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