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朝胜
主任医师
医生集团-重庆
心血管内科
缓慢性心律失常患者何时需要安置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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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慢性心律失常是指心脏的起搏或传导系统病变,引起心率降低,低于每分钟55次,包括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严重房室传导阻滞等.心率过慢会引起心脏排血量不足,引发重要脏器缺血,如脑缺血、心肌缺血等,甚至心脏停搏,有生命危险。这种心律失常往往继发于严重心脏病,也有心脏起搏点(窦房结)的老化病变。应积极药物治疗原发病。如果药物治疗不能改善心律,就应该应用心脏起搏器,改善心动过缓的症状并预防心脑缺血的严重危险情况发生。
心脏起搏器可以保证基本心律,等于代替起搏点(窦房结)发出心脏兴奋地冲动,引起心脏规律排血,是一种重要的治疗和救命的方法。有下列情况之一就可以考虑应用心脏起搏器:
1,动态心电图显示最慢心律低于35次,或心律的长间歇大于4.5秒(心室停搏);
2,患者因心率慢而诱发一过性黑蒙、头昏、晕厥等脑乏氧表现;
3,因心率慢诱发心绞痛频发;
4,因心率慢患者的运动能力明显下降,如活动后心慌气短等。
现在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也有人主张扩大安置起搏器的范围,就是指虽然症状没有这样严重,心率最低在40次左右,没有黑朦等症状,但是有更高的生活要求如外出工作或旅游、参加健身活动等需求,也可以安置起搏器。这种情况要对患者说明起搏器的使用(电池)时限,在知情同意前提下也是可以适当放宽安置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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