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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培 三甲
董培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泌尿外科

靶向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分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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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向药物常见不良反应分级处理

服用靶向药物会出现一些常见的不良反应,比如手足综合症、腹泻、高血压、乏力等,如不及时处理,会显著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甚至导致自行减量和停药,影响药物疗效,对于轻微的不良反应可以自己处理,如果对于级别较高的不良反应就需要专业的医师指导下进行治疗,下面是有关常见的靶向药物的不良反应分级和分别处理原则。

10.6.1 手足皮肤反应(HFSR)

手足皮肤反应是手掌-足底感觉迟钝或肢端红斑,是一种皮肤毒性,发生时受压或受力区域表现更为明显。肿瘤病人在接受化疗或分子靶向治疗的过程中可出现。HFSR的特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皮肤肿胀,或红斑,脱屑、皲裂、硬结样水泡及严重的疼痛等。

分级:1级:手和/或足的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无痛性肿胀或红斑和/或不影响正常活动的不适。2级:手和/或足的疼痛性红斑和肿胀和/或影响患者日常活动的不适。3级:手和/或足湿性脱屑、溃疡、水疱或严重的疼痛和/或使患者不能工作或进行日常活动的严重不适。痛感强烈,皮肤功能丧失,比较少见。

对症治疗和处理:采取一些必要的对症支持治疗,包括:加强皮肤护理,保持皮肤清洁,避免继发感染;避免压力或摩擦;使用润肤霜或润滑剂,局部使用含尿素和皮质类固醇成分的乳液或润滑剂;必要时局部使用抗真菌或抗生素治疗。

10.6.2 皮肤毒性的处理

对于1级毒性患者,常无需支持治疗,2级或以上毒性患者考虑应用以下支持治疗:口服米诺环素、局部应用包括四环素、克林霉素、磺胺嘧啶银、苯海拉明,口服泼尼松龙(短疗程)等。

10.6.3高血压

10.6.3.1 靶向药物相关高血压的特殊处理(供参考)

此类高血压的监测和处理:在开始靶向药物治疗前6周,应该每周进行血压监测。一旦出现高血压,可给予以下标准治疗药物: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钙离子拮抗剂(CCB)、β受体阻滞剂、利尿剂等,或者前述药物的联合应用;建议先给予单药ARB或ACEI类药物,血压控制不佳者,可再联合应用CCB或其它药物。

治疗后高血压一般发生在用药的前6周,伴随用药可以持续应用,常规抗高血压治疗多可以控制。对于难以控制的血压升高,一般也可以通过减少靶向药物的药量或者停药而缓解。

10.6.3.2 临床高血压分期及各期常规处理方法(供参考)

高血压前期:(120-139/80-89 mmHg,或收缩压为120-139 mmHg)无使用降压药的指征,仅监测血压;

● 1高血压:(140-159/90-99 mmHg,或收缩压为140-159 mmHg)药物降压同时监测血压;多数使用噻嗪类利尿剂,也可考虑使用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β受体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可继续服用安罗替尼,如降压不理想可考虑联合使用两种降压药;

● 2高血压:(160-179/100-109 mmHg,或收缩压为160-179 mmHg)联合使用2种药物(通常是噻嗪类利尿剂与ACEI或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监测血压;

● 3高血压:(≥180/110 mmHg,或收缩压≥180 mmHg)联合使用2种药物(通常是噻嗪类利尿剂与ACEI或β受体阻滞剂或钙通道阻滞剂);严密监测血压;评估其他危险因素(如靶器官损害、糖尿病以及伴有的其他临床症状),采取相应措施;

高血压危象:指血压过度升高舒张压超过120~130 mmHg的严重临床状态。

国内外目前暂无统一分类法;近来从临床治疗角度考虑将其分为两型:

(1)高血压急症(Hypertension emergencies)舒张压>120 mmHg,伴有急性或进行性的靶器官损害,如脑梗死、颅内或蛛网膜下腔出血、高血压脑病等,其中以慢性原发性高血压基础上的渐进性或急进性高血压最常见(约40%~50%);

(2)高血压紧急状态(Hypertension urgencies),舒张压>120 mmHg不伴有或仅有轻微的器官损害。

应用硝普钠或硝苯地平等迅速降压,地西泮及苯巴比妥制止抽搐,呋塞米及甘露醇脱水、排钠、降低颅内压;

出现高血压危象者应终止用药,退出本临床研究。

10.6.4 腹泻的处理

出现1~2级腹泻可以给予支持治疗,如在最早发生开始应用洛派丁胺治疗(如口服4mg,然后每2小时口服2mg直到腹泻缓解)。

10.6.5消化道出血的处理

出现消化道出血,包括大便潜血(++)以上、呕血或鲜血便等,应积极对症处理。上消化道出血者,应禁食,并给予止酸、保护胃粘膜、止血(止血环酸、立止血等) 、输血及支持治疗,必要时可以使用奥曲肽等;下消化道出血者,应给予止血、输血及支持治疗等;出血无法控制者,需请外科协助处理。

10.6.6蛋白尿的处理建议

在整个治疗期间对所有患者密切监测蛋白尿,对有高血压病史者加强监测;对连续2次尿蛋白≥++者,须行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出现蛋白尿后,剂量调整所遵循的原则如下:尿蛋白+或<3g/24h时按计划继续给药并对症处理;如蛋白尿≥3g/24h,则暂停给药并对症处理,直至尿蛋白<3g/24h后下调一个剂量水平继续给药;如降低剂量后,第二次出现尿蛋白≥3g/24h,可在恢复至<3g/24h后再降低一个剂量级治疗。但如第三次出现尿蛋白≥3g/24h,则终止试验。

如果出现4度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则永久性停药,退出本临床研究。

10.6.7高脂血症和高血糖症的处理

高脂血症的处理应考虑患者的处理前状态和饮食习惯。除了饮食以外,2级或更高级别的高胆固醇血症(≥7.75mmol/L),或2级或更高级别的高甘油三酯症(≥2.5倍正常上限),应使用HMG-CoA还原酶抑制剂(阿托伐他汀等)或适当降脂药物治疗。

10.6.8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处理

在整个治疗期间对所有患者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当TSH≥20mU/L或T3、T4、FT3、FT4的任一数值低于正常值时,应使用优甲乐替代治疗。


董培
董培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泌尿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