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峰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养志康复医院
脊髓损伤康复科
脊髓损伤后轮椅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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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病人的轮椅是终身的代步工具,因此,选择适合的轮椅很重要。轮椅的选择通常有以下3个原则:
(一)根据损伤平面和损伤程度
四肢瘫
颈4及以上:上肢无功能,选择气控或者下颌控电动高背轮椅
颈5:上肢有屈曲功能,选择前臂控制高背的电动轮椅;功能比较好的可选用轻便的手动普通轮椅
颈6-T1:上肢能屈伸,轻便的手动普通轮椅
如果四肢瘫体位性低血压明显的话,应选用可倾斜式高靠背轮椅,安装头托,并配合膝部角度可调的开合可卸式脚托。待体位性低血压改善后尽早换为普通轮椅,以便患者自行驱动轮椅。
截瘫
高位胸髓损伤:
除了考虑躯干平衡控制,对轮椅的要求基本普通的手动轮椅
中低位脊髓损伤或者不全脊髓损伤:
尽可使用双下肢支具和拐进行站立移动,防止下肢骨质疏松,改善全身体能,因而以少坐轮椅为佳。较远的活动,仍需坐轮椅,否则体能消耗太大。
(二)根据身材
坐宽选择、座长选择、靠背高度的选择、脚踏板高度的选择、扶手高度的选择,这些交给专业辅具工程师来量身定制。
(三)根据经济条件
轮椅的品牌材质不同,价格差别很大,但是轮椅的适配首先基于基本功能的需求这一条原则不会变,然后根据自己实际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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