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普
发表者:仵倩红 人已读
新冠疫苗接种第三版更新了33种可以接种的情况,8种暂缓接种的情况,9种不可以接种的情况,以及15种其他情况,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公众常见的问题,给出了更为详细明确的指导建议。其中对肺结核患者的建议是非活动期肺结核患者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非活动性肺结核的判定一定要由医生进行综合评价给出判断结论。根据中国防痨杂志编委会发表的《肺结核活动性判断规范及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意见,现将临床综合评价对象及方法总结如下:
活动性判断作为肺结核诊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病原学阳性肺结核进行活动性判断相对容易,但对病原学阴性肺结核则需要结合临床表现、治疗史和影像学等多种手段,才能做出最终判断。
影像学在肺结核活动性判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需要指出的是“影像学稳定”不能等同于“非活动性”或“陈旧性”。特别是当患者具有典型的结核中毒症状,或并发艾滋病、糖尿病,以及存在耐药、治疗不规律和血药浓度不达标等因素时,虽然影像学判读为“稳定”或“陈旧”,但病变内的结核分枝杆菌仍可能处于复制状态。片面依靠影像学诊断会导致一部分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失去早期治疗的机会,这反映了影像学评价的局限性,因此需要对影像学诊断标准进行规范。
临床评价对于肺结核的活动性判断亦至关重要,判断依据包括临床表现、治疗史和实验室检查等。
活动性判断的对象
一、肺结核患者治疗前需要进行活动性评价
对于初诊,且仅有近期临床和影像学资料的肺结核患者,需进行活动性评价以决定是否进行抗结核治疗。病原学阳性肺结核可直接判断为活动性肺结核,病原学检测阴性肺结核则需要进一步进行活动性评价。
二、肺结核患者疗程结束时需要进行活动性评价
肺结核患者在疗程结束时,需要进行活动性评价以决定是否终止治疗。活动性评价需基于以下信息:(1)患者的临床症状是否改善、有无并发症及其治疗情况等;(2)在疗程结束前连续2个月痰菌检查阴性,获得连续的病原学检查阴性证据;(3)治疗第2个月末、第5个月末和疗程结束时分别进行3次影像学检查(胸片或CT检查,以CT检查为佳),这些序贯性资料是活动性判断的重要依据。
肺结核活动性的临床综合评价
病原学阳性是肺结核活动性判断的金标准。对于痰病原学阴性的患者,推荐采用BALF进行结核分枝杆菌培养,必要时进行肺活检,尽可能获得病原学证据。在进行临床综合评价前,需要结合详细的临床表现、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资料,还需要考虑到免疫学等检测技术、患者的不典型症状对活动性判断的影响,全面客观地评价各项指标以争取做到准确判断。
一、肺结核治疗前的活动性评价
病原学阳性的肺结核患者可直接判断为活动性。但是对于病原学阴性的患者,在进行抗结核药物治疗前的活动性评价需要综合影像学、临床和实验室等方面进行判断。如经过影像学、临床症状和实验室评价仍不能明确活动性者,推荐使用支气管镜下肺活检、BALF、分子生物学检测获得病理学和病原学诊断依据,进行精准的活动性判断。如仍不能明确,可以采用经验性抗结核药物治疗(一般2个月疗程),通过观察疗效来评价活动性。如影像学判断为“稳定”,又无支持活动性的临床症状及实验室证据,推荐对患者进行随访观察。活动性判断的临床决策应由结核科诊疗小组最终做出,其成员由3名以上医师组成,其中应包括结核科/呼吸科、检验科和影像科医生。
二、肺结核患者疗程结束时的活动性评价
疗程结束时肺结核的活动性评价原则与治疗前评价不尽相同,推荐优先进行治疗史和病原学评价,而影像学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趋势变化上。对于病原学阴性、规律治疗、影像学呈持续吸收好转的患者,一些活动性征象的残留并不代表患者需要继续治疗。对于影像学活动性不确定的患者,需要结合临床进行评价:(1)借助肺活检、BALF获得活动性的证据;(2)对患者的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服药规则性、方案合理性、基础疾病做出评价。如排除各项不利因素,且临床评价和影像学判断一致时,可给予终止治疗、定期随访;如临床评价和影像学判断互相矛盾时,应尽可能获得新的证据。
肺结核活动性判断是临床医疗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临床医生在做出判定时要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患病史、治疗经过、各项辅助检查等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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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