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儿童化妆品“金盾标识”!可食用的化妆品不存在!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中明确: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家长们在选购宝宝化妆品时切记以下提示!
一、“可食用”儿童化妆品不存在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育儿观念的转变,母婴市场日益壮大,母婴产品愈发精细化,儿童彩妆、儿童护肤品等儿童化妆品亦销量火爆,良莠不齐的产品质量也逐渐引发投诉。
某家长在拼多多平台购买了某商家的变色唇膏,该唇膏宣传安全无害可食用,婴幼儿也可以使用,其小孩差点误食唇膏。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化妆品不是食品,部分商家为吸引消费者,在化妆品包装外印有食品的图案,消费者为小孩购买化妆品时如果看到标注着“可食用”或者商家宣传“可食用”的请勿购买。 二、3岁以下儿童“彩妆”不可用
根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中的使用人群分类目录,3~12岁儿童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即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不包括“彩妆”这一功效。因此,彩妆化妆品不能标签宣称3岁以下婴幼儿可用。
三、选购时关注“小金盾”标志
为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今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届时,请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关注以下这个“小金盾”标志。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这个标志。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行严格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安全评估、生产条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除防晒类产品须经注册外,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此前,国家药监局也曾发布名为《“食品级”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的科普文章,强调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拆穿“食品级”化妆品的西洋镜,一方面是避免消费者踩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帮助一些家长走出迷障。媒体调查发现,不少家长在为孩子购买化妆品时都倾向于选择标榜“可食用”“食品级”的产品,因为他们认为,“可食用”意味着无毒、更健康。然而,所谓“食品级”,不过是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而已,这并不意味着如此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更好、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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