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SM-5抑郁发作诊断标准
一般标准
A
在同一个2周时期内,出现5个以上的下列症状,表现出与先前功能相比不同的变化,其中至少
境抑郁或丧失兴趣或愉悦感。
注:不包括那些能够明确归因于其他躯体疾病的症状。
1几乎每天大部分时问都心境抑郁,既可以是主观的报告(如感到悲伤、空虚、无望),也可以是
观察(如流泪)(注:儿童和青少年,可能表现为心境易激卷)。
2.几乎每天或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对于所有或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或乐趣都明显减少(既可以
体验,也可以是观察所见)。
3.在未节食的情况下体重明显减轻,或体重增加(例如,一个月内体重变化超过原体重的5%)
每天食欲都减退或增加(注:儿童则可表现为未达到应增体重)。
4.几乎每天都失眠或睡眠过多。
5.几乎每天都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由他人观察所见,而不仅仅是主观体验到的坐立不安或】
6.几乎每天都疲劳或精力不足。
7,几乎每天都感到自己毫无价值,或过分的、不适当的感到内疚(可以达到妄想的程度),(并不
因为患病而自责或内疚)。
&.几乎每天都存在思考或注意力集中的能力减退或犹豫不决(既可以是主观的体验,也可以是
观察)。
9.反复出现死亡的想法(而不仅仅是恐惧死亡),反复出现没有特定计划的自杀意念,或有某系
遂,或有某种实施自杀的特定计划。
B
这些症状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
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D
这种抑郁症发作的出现不能用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样障碍、妄想障碍或
的或未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来更好地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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