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2020-2021年共识指南更新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Congenital hypothyroidism, CH)是由于出生时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功能障碍,导致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继而出现轻-重度的甲状腺激素不足。新生儿多无明显异常表现,只有<10%的患儿可通过临床表现考虑该诊断。
本指南通过Grade等级表达每个推荐意见的证据支持力度,将推荐强度分为强推荐(1)、弱推荐(2);质量等级分为高质量(+++)、中等质量(++)、低质量(+)。
新生儿筛查
01筛查益处
①通过新生儿筛查可早期确诊和治疗CH,避免造成不可逆的神经发育迟缓并改善远期发育(1/+++)。
②应全球推广CH的筛查(1/+++)。
02 CH筛选的方法和效价分析
①CH的发病率与筛查政策相关,有些筛查区域数据提示原发性CH发病率在1/3000-1/2000之间,中枢性CH的发病率最高为1/16000(1/+++)。
②新生儿CH筛查的首要任务应该是发现所有形式的原发性CH(轻度、中度和重度);检测原发性CH最敏感的试验是促甲状腺激素(TSH)的测定(1/+++)。
③当经济条件允许时,指南建议在TSH中加入总甲状腺素或游离甲状腺素(FT4)的测定,以筛查中枢性CH(2/++)。半数以上的中枢性CH新生儿为中-重度CH(FT4<5-10pmol/L)。
03 特殊类别有CH风险新生儿的筛查后策略
①某些儿童群体新生儿筛查可能有假阴性结果,或有轻度CH的高风险但新生儿筛查未检测到的,例如早产、低出生体重和生病婴儿;对于这些群体,可考虑采用筛选后策略,包括收集第二次标本(1/+)。
②对于唐氏综合征患者,指南建议在新生儿期结束时测量TSH(1/++)。
③患病双胞胎的初步筛查可能是正常的;应考虑对同性双胞胎进行第二次筛查。双胞胎中未受影响的兄弟姐妹应在以后的生活中随访可能会出现TSH升高(2/+)。
④临床怀疑甲状腺功能减退,尽管在基于TSH的筛查项目中TSH正常,但应提示进一步评估原发性(新生儿筛查结果假阴性的罕见病例)和中枢性CH,特别是有中枢性CH家族史的儿童(2/+)。
诊断治疗
01 CH的生化标准
①新生儿筛查结果异常的新生儿应转诊到专家中心(1/++)。
②异常筛查结果后应进行确认性检测,包括血清FT4和TSH的测定(1/++)。包括血清FT4和TSH(1/++)。根据FT4浓度可分为重度CH(<5pmol/L)、中度CH(5-10 pmol/L)和轻度CH(10-15pmol/L)。
③如果血清FT4浓度低于年龄特异性参考区间且TSH明显高于年龄特异性参考区间,则应立即开始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1/+++)。
④如果在确认试验中(大约在出生后第二周)血清TSH浓度为>20mU/L,即使FT4正常,也应开始治疗(2/+)。
⑤如果血清FT4低,TSH低、正常或略高,应考虑诊断中枢性CH(1/++)。
⑥对于中枢性CH的新生儿,指南建议只有在有证据表明肾上腺功能正常后才开始LT4治疗;如果不能排除同时存在的中枢性肾上腺功能不全,在LT4治疗之前必须先进行糖皮质激素治疗,以防止可能诱发肾上腺危象(2/+)。
02 异常筛选和确认结果的沟通
异常新生儿筛查结果应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如儿科内分泌团队成员、儿科医生或普通医生)通过电话或面对面沟通,并补充书面信息给家庭(2/+)。
03 CH患者涉及的影像学检查
①对于新诊断为CH的患者,本指南强烈建议在进行甲状腺影像学检查之前开始LT4治疗(1/++)。
②建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扫描(闪烁成像)结合或不结合高氯酸盐放电试验,或超声检查(US),或两者兼用(1/++)。
③膝关节X线检查可评估宫内甲状腺功能减退的严重程度(2/+)。多数重度CH患者出生时骨成熟延迟,是评价疾病严重程度的参数,建议通过膝关节X线检查(股骨和胫骨骨骺的存在与否)进行评估。
所有TSH浓度高的新生儿都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提示综合征性CH的畸形特征和先天性畸形(特别是心脏畸形)(1/+++)。
04 相关的畸形和综合征
所有TSH浓度高的新生儿都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提示综合征性CH的畸形特征和先天性畸形(特别是心脏畸形)(1/+++)。
CH的治疗和监测
01原发性的CH的初始治疗
①推荐单独使用LT4作为治疗CH的首选药物(1/++)。
②对第2次常规筛查检查出CH的患儿,在确认性(血清)甲状腺功能试验后立即开始LT4治疗,不能晚于生后2周(1/++)。
③考虑从轻度到重度的CH,LT4的起始剂量应高达15 μg/kg /天(1/++)。
④血清FT4(<5 pmol/L)或T4总浓度极低,并伴有TSH升高(高于基于出生时间和胎龄(GA)的正常范围)为重度CH患儿,应采用最高起始剂量(10-15μg/kg /d)(1/++)。
⑤轻度CH患儿(FT4 >10pmol/L合并TSH升高)应采用最低初始剂量(10μg/kg/d)治疗;对于治疗前fT4浓度在特定年龄参考区间内的婴儿,可以考虑更低的起始剂量(从5-10μg/kg)(1/++)。
⑥LT4应口服,每天1次(1/++)。
⑦支持品牌LT4优于仿制LT4的证据不一,但基于个人经验/专家意见,指南建议使用品牌LT4,而非仿制LT4(2/++)。
02 原发性CH的治疗与监测
①建议在LT4给药前或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小时监测血清fT4和TSH(1/++)。
②建议根据特定年龄的参考区间评估FT4和TSH(1/++)。
③原发性CH新生儿的首要治疗目标是迅速使血清TSH恢复正常;此后,TSH应保持在正常间隔内。
④如果TSH处于正常范围,则可以接受FT4浓度高于正常范围的1/2,并建议维持相同的LT4剂量(1/++)。
⑤单纯FT4升高时不必下调LT4剂量,在合并TSH低于正常范围下限或存在抖动、心动过速等症状时建议减量(1/++)。
⑥首次临床和生化随访评估应在LT4治疗开始后1-2周进行[若开始剂量为15μg/kg/d)或更高,则最迟为1周](1/+)。后续临床和生化评估应每2周一次,直至血清TSH正常;此后,每1-3个月评估一次至12月龄。12月龄后,每2-4个月评估一次至3岁;3岁后,每3-6个月评估一次至发育完成(1/+)。
⑦如果FT4或TSH水平异常,或患儿依从性差,应增加评估频率(2/+)。
⑧更改LT4剂量或产品后,应在4-6周后进行额外评估(2/+)。
⑨应避免患儿长期治疗不足或过度治疗,即TSH浓度高于或低于正常范围(1/++)。
03 中枢性CH的治疗与监测
①对于重度中枢性CH(FT4<5pmol/L),建议生后尽快开始LT4治疗,剂量同原发性CH(10-15μg/kg/d),使FT4迅速恢复到正常范围(1/++)。
②对于轻度中枢性CH,建议LT4起始剂量为5-10 μg/kg/d,避免过度治疗(1/++)。
③新生儿中枢性CH对FT4和TSH的监测频率与原发性CH相同;血清FT4应维持在相应年龄平均值/中位数以上;如果治疗前TSH较低,其后可不监测TSH(1/+)。
④当怀疑中枢性CH患儿治疗不足或过度时,可检测TSH或FT3或T3(1/+)。
⑤当FT4在相应年龄正常范围下限附近时,应考虑治疗不足,特别是当TSH>1.0mU/L时(1/+)。
⑥血清FT4(抽血前未给LT4)在正常范围上限附近或以上时,应考虑过度治疗可能,特别是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临床症状,或fT3过高(1/+)。
04对生后6月龄以上患儿甲功的诊断性再评估
①如患儿生后几周或几个月内未明确诊断永久性CH,特别是有原位腺体及考虑孤立性中枢性CH者,需在2-3岁后重新评估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功能(1/++)。
②建议在4-6周内逐步减停或直接停止LT4治疗,并在4周后进行全面重新评估,至少包括FT4和TSH测定,以做出准确判断。
③确诊为原发性CH(TSH≥10mU/L),需行甲状腺影像学检查,建议进一步行基因检测;若怀疑中枢性CH,建议评估垂体前叶其他功能并行基因检测。
④若TSH高于相应年龄正常范围上限,但<10mU/L(原发性CH)或fT4略高于正常范围下限(中枢性CH),则继续停药,并在3~4周后重新检测(1/++)。
⑤对于非永久性CH、甲状腺超声正常患儿,若6月龄时LT4剂量低于3μg/kg/d,可以重新评估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功能(1/++)。
⑥由于碘可能导致暂时性CH,应避免将碘作为围产期和新生儿期的消毒剂(1/++)。
预后随访
01 神经系统结局
①应定期评估所有CH患儿的精神运动发育和学习能力,若有言语延迟、注意力和记忆问题以及行为问题是需要额外评估的原因(1/++)。
②少数患有CH的儿童确实表现出明显的精神运动性发育迟缓和综合征性CH伴脑异常,排除除CH以外的其他原因是重要的(1/+)。
③新生儿、学龄前进行重复听力测试,如有必要,还应在进一步随访期间进行(2/++)。
02 甲状腺组织的形态学随访
①原发性CH的儿童和青少年可能会发展为甲状腺肿和结节;在这种情况下,应谨慎地将血清TSH定位在正常范围的下半部分,并建议定期超声检查甲状腺体积(2/++)。
②由于有少数甲状腺癌病例报道,超声检查发现可疑结节时应行细针穿刺活检细胞学检查(1/+)。
03 生长发育方面
经过充分治疗的非综合征型CH患儿生长发育正常,其生育能力、骨骼、代谢和心血管情况同正常儿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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