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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福佳 三甲
庞福佳 副主任药师
广元市中医医院 临床药学

认识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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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

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又称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系统症状的药物反应,是一种少见且可危及生命的药品不良反应,其特征是潜伏期较长,伴皮疹、血液系统异常和内脏损害。发病率不详,致死率较高。

二、可能引起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常见药物有哪些?

可引起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的常见致敏药物包括抗癫痫药物(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拉莫三嗪)、抗生素(β内酰胺类、磺胺类、抗结核病药、四环素、氨苯砜、米诺环素)、阿巴卡韦、奈韦拉平、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别嘌醇柳氮磺吡啶等。

三、发生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药物,常见表现有哪些?

潜伏期长是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特征之一,皮肤症状一般于服用致敏药物后2~6周出现。早期皮损多为泛发的麻疹样斑疹或斑丘疹,也可为湿疹样或荨麻疹样,少数可出现无菌性脓疱和紫癜等损害,严重者可出现类似剥脱性皮炎、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皮损。约25%的患者可出现面部、眼睑和/或手部水肿。还可能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等。

四、怀疑发生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怎么办?

患者遇到服药后出现发热、面颈部或手足部特征性水肿性红斑、淋巴结肿大、内脏器官受累和嗜酸性粒细胞升高时,应高度怀疑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

及时就医,早期诊断和停用致敏药物对改善患者的预后至关重要。特别注意的是避免经验性使用抗生素或非甾体抗炎药,因为药物间交叉反应可能加重临床症状或使其复杂化。


庞福佳
庞福佳 副主任药师
广元市中医医院 临床药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