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庆继
副主任医师
医生集团-河北
普外科
“十日观察法”在我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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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日观察法”在我国的应用。WHO在各类文件中多次提及“十日观察法”,其对于消除“恐狂症”患者的心理负担有积极意义。我国目前仍属于犬传人狂犬病流行地区,动物狂犬病疫苗接种率相对较低,结合狂犬病病死率几乎100%的特点,我国不能完全参照狂犬病非流行地区的“十日观察法”应用策略。目前我国对“十日观察法”的应用建议:暴露于高风险动物后立即开展暴露后处置。如能观察到致伤动物(犬、猫、雪貂)10 天后仍然存活,则狂犬病传播风险可排除,可停止后续针次接种。
特别指出:“十日观察法”绝对不是说,动物致伤后,不做任何处理去等待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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