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既包括既往有心脏病的女性合并妊娠,也包括妊娠期间新发生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
妊娠合并心脏病中,先天性心脏病位居第一,其余依次为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及心肌炎等。
病情轻者可以没有症状,重者有易疲劳、食欲不振、体重不增、活动后乏力、心悸(感觉心跳得厉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咯血、水肿等表现。
妊娠合并心脏病,既包括既往有心脏病的女性合并妊娠,也包括妊娠期间新发生心脏病,是产科严重的合并症,是孕产妇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
妊娠合并心脏病中,先天性心脏病位居第一,其余依次为风湿性心脏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性心脏病、围产期心肌病、贫血性心脏病及心肌炎等。
病情轻者可以没有症状,重者有易疲劳、食欲不振、体重不增、活动后乏力、心悸(感觉心跳得厉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咯血、水肿等表现。
妊娠合并心脏病病因较为复杂,不同类型心脏病病因不尽相同,其发生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下述人群更容易患妊娠合并心脏病,需加以注意:
病情轻者可以没有症状,重者有易疲劳、食欲不振、体重不增、活动后乏力、心悸(感觉心跳得厉害)、胸闷、呼吸困难、咳嗽、胸痛、咯血、水肿等表现。妊娠合并不同种类的心脏病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心悸:也称“心慌”,自觉心跳明显、心跳不规则,或心跳加速等。
呼吸困难
轻者大多表现为体力活动时发生呼吸困难,休息后好转。
随着病情的发展,休息时也感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端坐呼吸困难。
伴有窒息感、烦躁不安、大汗淋漓、面色青灰、口唇紫绀、呼吸频速、咳嗽并咳出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等症状。
易疲劳:慢性心力衰竭时可有容易疲劳、食欲不振、体重不增、活动后乏力的表现。
水肿:多表现为下肢、腰背部及骶部等身体低部位出现对称的凹陷性水肿,重症者可波及全身,少数可有心包积液、胸水或腹水。
胸痛、咳嗽、咯血:急性心衰时可有胸闷、咳嗽、咯血等症状。
除了上述表现,本病还可能会出现下列症状:
本病的常见并发症有:
本病病因复杂,高危人群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以下方法或许会对降低发生妊娠合并心脏病的风险有所帮助:
本病主要依靠病史问诊、症状表现、体格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生化等进行诊断,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规范孕期保健、加强监护,警惕心力衰竭的发生是治疗本病的关键。
不同并发症的治疗方案有所不同,对于不适宜妊娠者应尽早终止妊娠,对于妊娠晚期应提前选择好分娩方式及分娩时机。
心衰
急性心衰:需要多学科合作抢救,根据孕周、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母儿情况综合考虑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
慢性心衰:严密关注疾病的发展、保护心功能、促进胎儿肺成熟、把握好终止妊娠的时机。
肺动脉高压
要严格掌握妊娠指征,继续妊娠者需要有产科和心脏科医师的联合管理。
一旦诊断为突发性肺动脉高压和低心排出量的肺动脉高压危象,需要立即抢救。
恶性心律失常
首先针对发生的诱因、类型、血流动力学变化对母儿的影响、所处孕周,综合决定尽早终止心律失常的方式。
防止其他并发症。
病情缓解或稳定后,再决定长期治疗的策略。
感染性心内膜炎
根据血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选用有效的抗生素,坚持足量(疗程 6 周以上)、联合和应用敏感药物为原则。
及时请心脏外科医生联合诊治,结合孕周、母儿情况、药物治疗的效果和并发症,综合考虑心脏手术的时机。
对于心脏病妊娠风险低者,在孕晚期终止妊娠分娩可以有如下选择。
经阴道分娩
适应证:适用于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 Ⅰ ~ Ⅱ 级且心功能 Ⅰ 级者。
要点
分娩过程中需要心电监护,严密监测产妇的自觉症状、心肺情况,避免产程过长。
有条件者可以使用分娩镇痛,以减轻疼痛对于血流动力学的影响。
医生会尽量缩短心脏负荷较重的第二产程,必要时会使用产钳或胎头吸引助娩。
助产过程中,会持续胎心监护。分娩前后常会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剖宫产术
适应证
心脏病妊娠风险分级 ≥Ⅲ 级且心功能 ≥Ⅱ 级者。
有产科剖宫产手术指征者。
属于妊娠禁忌的严重心脏病,需尽快终止妊娠者。
大多数经过细心监护和专业治疗后,能够顺利生产且预后较好。
对于部分严重的妊娠合并心脏病者,预后较差,可能会引起心力衰竭、严重的心律失常、感染性心内膜炎、肺动脉高压危象等严重并发症,造成孕产妇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