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 20 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死胎,表现为无胎动(正常妊娠 18-20 周产妇会初感胎动)、子宫停止增长、胎心消失、无脐动脉搏动等。
妊娠 20 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称为死胎,表现为无胎动(正常妊娠 18-20 周产妇会初感胎动)、子宫停止增长、胎心消失、无脐动脉搏动等。
大部分死胎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母亲因素、胎儿因素、胎盘及脐带因素,但仍至少有 1/4 的病例无法明确病因:
家族因素:孕妇有凝血相关的个人或家族病史,如肺栓塞、血栓形成、血栓性静脉炎等。
个人因素:
孕妇超重和肥胖。
具有酗酒或吸毒史。
既往曾有死胎病史。
孕期严重营养缺乏,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孕妇年龄在 18 岁以下或 35 岁以上等。
环境因素:
孕期接触有毒化学物质、辐射等,如暴露于高浓度杀虫剂或一氧化碳的环境中。
孕妇腹部外伤或孕期曾有严重烧伤等。
药物因素:孕妇服用药物会增加胎儿的死亡风险。
胎儿死亡前孕妇通常没有征兆,也可能出现胎动减少、减弱等异常,死亡后孕妇可自觉胎动消失、乳房退缩、体重不增或减轻,腹部不再增大,有不适感、阴道可见血性或水样分泌物等情况。
死胎若在宫内长时间未排出,则会出现凝血功能障碍、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在分娩前后有出血倾向,严重时可导致大出血,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应尽早诊断,及时处理。
本病主要依靠临床表现、胎心监护及 B 超进行诊断,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死胎一经确诊,应尽早引产。引产方法应综合判定,原则上尽量经阴道分娩,剖宫产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无论胎儿死亡时间长短,均应积极处理。产后做好相关检查,建议尸体解剖、病理检查及染色体检查,寻找死胎原因,做好产后咨询,为后续妊娠提供指导。
一般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引产方式:
定期产前检查,学会自测胎动。有高危因素者(如高龄、肥胖、发生感染等情况)加强产检次数。
胎动计数方法:每天早、中、晚各数 1 小时的胎动,3 次相加乘 4 即为 12 小时的胎动计数。
正常胎动约 3~5 次/小时,12 小时胎动应大于 30 次,如 12 小时内胎动计数少于 10 次,提示胎儿宫内缺氧,要及时就医。
死胎一经确诊,应尽早引产。
保证营养,多吃水果蔬菜,保持大便通畅。少食多餐,忌生冷、寒凉、辛辣刺激等食物。
规律作息,戒烟,戒酒,尽量减少饮用浓茶、咖啡等含有高浓度咖啡因成分的饮品。
条件允许时建议适量运动,能分散产妇注意力,使心情愉悦。
死胎一经发现,需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早引产,否则可能出现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等严重并发症,可危及产妇生命。
此外,对于多胎妊娠,其中一胎死亡,存活的胎儿死亡风险也增加。如果该存活胎儿在孕 28 周后娩出,产前用类固醇激素,产后应用肺表面活性剂,新生儿预后较好。若孕周不足 28 周就娩出,则新生儿预后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