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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杨莹 人已读
无论哪个专科,都会碰到心率慢的问题,常引起高度紧张。心动过缓的原因五花八门,有外源性的原因,包括服用减慢心率药物、外科麻醉术后、电解质异常、严重心肌缺血、迷走神经功能亢进、脑血管意外等等,当然也包括经典的内源性原因,包括窦房结、房室结及其他传导系统的病变。甚至,心动过缓还可能是生理性的,见于高强度的劳动人民和运动员。
本文的目的不是要讨论哪些患者需要装起搏器,这在指南中已经写得清清楚楚。而是要探讨面对一个心动过缓的病人,如何现场决策。是观察,还是药物处理(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还是需要起搏?
本文按照处理方式的不同,设计了一个诊疗判断的流程。遇到心动过缓,要逐步搞清楚4个问题:(1)是否有猝死风险(2)是否可逆(3)是否有症状(4)是否生理性。分类的方式与指南有所差异,虽有不太严谨的地方,但贵在实用。
一、是否有猝死风险
心动过缓常引起高度紧张,主要是因为有猝死的风险。然而,与猝死相关的心动过缓其实不多见。
窦性心动过缓无疑是最常见的缓慢性心律失常。有症状的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是有明确起搏器置入指征的。但有指征不代表SSS猝死风险高。相反,SSS的自然预后是比较好的,2013欧洲《心脏起搏与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指南》[1]提到,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心脏起搏可以延长SSS患者的生存率,没有起搏治疗的SSS患者的远期生存率与无SSS的人群没有差异。起搏只是对改善症状、减少血栓事件、改善心功能等方面有益处[2-4]。因此,窦缓、窦停,作为常见的心动过缓类型,猝死风险极低。
那么,何种心动过缓与猝死相关呢?我们可以从欧洲指南中看出端倪,对于III度或II度II型房室传导阻滞(I级推荐,C级证据)、交替束支传导阻滞(I级推荐,C级证据)、电生理检查提示阻滞在希氏束一下水平(IIa级推荐,C级证据)或窦停超过6s(IIa级推荐,C级证据)的患者,无论有无症状,均应行起搏。这些患者都有心源性猝死的风险[5],行起搏后猝死风险可明显降低。可见虽然绝大部分SSS患者不会猝死,但对于有严重窦停(大于6s)的患者,还是应该行起搏。
因此,如果病变部位在窦房结,表现为窦缓、窦停,绝大部分情况不需担心猝死的问题。但如果病变阻滞部位位于房室结或以下,就有猝死风险,应该行起搏治疗。
二、是否可逆
相当部分心动过缓是可逆性的,尤其是会诊的病人。
是否可逆,决定了是否置入永久起搏器。指南提出,可逆性心动过缓,无论哪种类型,不需要安装永久的起搏器(III级推荐,C级证据)。
常见的可逆性心动过缓有以下原因:
(1)减慢心率药物
包括β受体阻滞剂(倍他洛克、比索洛尔、卡维地洛),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普罗帕酮),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地尔硫卓),洋地黄类药物(地高辛、西地兰)等。其中,最多见的是β受体阻滞剂。洋地黄类药物引起心动过缓在心衰,特别是合并房颤的病人中也较常见。处理方法很简单,停药或者减量。
(2)外科麻醉术后
外科麻醉术后心律失常发生率大概是7.5%~20%,其中心动过速更多,而心动过缓大概占10-20%。这与麻醉镇静药物、电解质紊乱、低体温、机械牵拉(手术操作及术后管道)引起迷走亢进等相关。
(3)电解质异常
说到心律失常,绝大部分医生第一反应会想到要排除电解质异常。但是,电解质异常直接导致心动过缓是少见的,除非十分严重的异常。其次,并不是所有的电解质紊乱都导致心动过缓,要知其所以然。
电解质紊乱引起心动过缓,高钾血症最为常见。血钾大于6.5mmol/L,可引起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律不齐、窦性停搏、窦房传导阻滞、房室传导阻滞及室内传导阻滞等。高钙、高镁也可导致心动过缓,但较少见。血清钙水平达3.60mmol/L 以上,血清镁水平达3mmol/L以上,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等缓慢心律失常。低钾、低钙、低镁一般引起自律性、传导性增高,引起快速性的心律失常。
谈那么多是想纠正一些误区,发现有电解质异常不等同于找到心动过缓的病因,只有严重的高钾、高钙、高镁血症才能直接导致心动过缓。实际情况是,电解质异常(如高钾血症),常常只能作为心动过缓的一个协同因素,医生万不能掉以轻心不去寻找其他原因。
(4)严重心肌缺血
严重心肌缺血,比如心肌梗死,可引起严重的心动过缓,包括窦性停搏、高度房室传导阻滞。虽因缺血诱发,心动过缓绝大部分是可逆的(7天以内),但也可能随时加重,所以应该积极尽快行临时起搏及血运重建。
(5)迷走神经功能亢进
迷走神经功能亢进内容较杂,缺乏系统,但心动过缓常有迷走亢进因素的参与。比如迷走神经性晕厥,多见于女性,与高温、通风不良、劳累、排便等相关,分为血管型、心脏抑制型、混合型三种。心脏抑制型可出现一过性的严重心动过缓(窦停、高度房室传导阻滞等),绝大多数可自行恢复,目前没有证据发现其与猝死相关。又如介入术后病人血管穿刺点出现血肿、疼痛明显,亦可出现迷走亢进引起的心动过缓、血管下降。迷走亢进引起的心动过缓一般为一过性的,不需特殊处理,对药物(阿托品)提升心率的反应也较好。
(6)脑血管意外
急性脑出血、脑外伤可引起脑心综合征,可表现为类似心肌缺血的ST-T改变及各种类型的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笔者今年会诊两例,一例为脑出血病人,一例为脑肿瘤术后病人,均表现为窦缓、窦停、交界性心律与房性心律交替出现,对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反应较好。脑心综合征多在脑部病变发病2h到2天内出现(80%-90%),并多于2到7天内消失。如持续存在,需要考虑心源性因素。
其他原因还包括:心肌炎、甲状腺功能低下、颅内高压、阻塞性黄疸、严重缺氧等。
对于可逆性心动过缓的处理原则笔者整理如下:
(1)如果出现猝死相关的心动过缓(窦停大于6s,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或双束支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诱因不能很快解除,应行临时起搏。严重心肌缺血引起的心动过缓风险较高,行临时起搏应该更加积极。
(2)如果没有猝死相关的心动过缓,但有心动过缓的症状,或者平均心率小于40bpm,应给予药物(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提高心率。窦缓可使用阿托品,每次静注0.5-1mg,可重复使用。而房室传导阻滞、束支阻滞应使用异丙肾上腺素,因房室结及以下部位迷走神经分布较少,交感神经分布增多。用法为异丙肾上腺素1mg+NS250ml,10ml/h起静滴,根据心率调整滴速。一般使心率维持于40-60bpm。
(3)如果没有猝死相关的心动过缓,无症状,心率大于40bpm,可以暂时观察。
(4)可逆性心动过缓关键点是尽快纠正可逆因素。
三、是否有症状
心动过缓常见症状包括:头晕、乏力、晕厥、黑曚等脑供血不足表现,不典型的症状包括眩晕、认知障碍、运动耐量下降、突发呼吸困难和胸痛。而问题是,有时难以明确症状与心动过缓的关系。 对于间歇发作的心动过缓,可以使用Holter或者置入小型心电记录仪器,判断心动过缓发作和症状出现时间关系。对于持续的心动过缓,可使用药物提高心率后观察症状是否有好转,反证症状与心动过缓的相关性。笔者曾接诊一例窦缓,心率约40bpm的老年患者,表现为持续的眩晕,予药物提高心率至60bpm后症状马上缓解,从而反证心动过缓与症状的相关性。
笔者对相关的处理策略简单总结为三句话。
有症状的心动过缓,都需要治疗,手段包括药物、临时起搏、永久起搏。
无论何种心动过缓:
有症状,非可逆性,应该置入永久起搏器。
有症状,可逆性,有猝死风险的先行临时起搏,无猝死风险的使用药物。
四、是否生理性
心动过缓可以是生理性的。运动员静息心率可为40-50bpm,睡眠时心率可慢至30bpm。生理性的心动过缓还可以见于运动爱好者、体力劳动者。正常人睡眠时心率可慢至40bpm。因此,当Holter监测到心动过缓时,还需要注意出现的时间,是白天,还是夜间睡眠的时间。
房颤出现长RR小于1.5s,尤其在夜间,是正常现象,并不提示房室传导阻滞。有研究纳入205例房颤患者,99.02%有出现1.5s长RR间期,多于24:00至凌晨4:00出现。在62例接受房颤射频消融复律的病人中,只有6例有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发现II度、III度房室传导阻滞[6]。根据2010年中国的《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7],清醒状态下,房颤RR间期需大于3s,起搏器置入指证为IIb级适应症、C级证据,如果大于5s为I级适应症、C级证据。因此,房颤患者怀疑合并房室传导阻滞,RR至少要大于3s。
另外,还想谈谈文氏现象和二度I型房室传导阻滞的区别。文氏现象可以是病理性的,也可以是生理性的。房室结有文氏点,超过一定频率就会出现P波下传的阻滞,QRS波脱落。心率100bpm以内的文氏现象诊断为二度I型房室传导阻滞没有问题,但是心率130bpm以上出现文氏现象,则很可能是生理性,房室结传导没有问题。
五、心动过缓实用攻略
遇到心动过缓的病人,可参考一下处理流程:
(1)行心电血压血氧监测,查心电图,判断是否存在猝死相关的心动过缓(窦停大于6s,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或双束支传导阻滞)。如不能短时间纠正,应行临时起搏。
(2)寻找可逆因素,包括询问用药史、完善电解质、心肌酶、甲状腺功能等。并尽快纠正可逆因素。
(3)询问是否有症状并通过药物或起搏改善症状。
(4)运动爱好者、体力劳动者及睡眠期间出现的心动过缓需考虑生理因素。房颤RR间期小于1.5s,或心率130bpm以上出现文氏现象,不能诊断房室传导阻滞。
参考文献:
1.2013 ESC Guidelines on cardiac pacing and cardiac resynchronization therapy.
2.Survival in sinoatrial disorder (sick-sinus syn-drome).Br Med J1980;280 :139 – 141
3.The natural history of sick sinus syndrome. Pacing Clin Elec-trophysiol 1986;9 :1110 – 1114
4.Effects of permanent pacemaker and oral theophylline in sick sinus syndrome the THEOPACE study: a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Circulation 1997;96:260 – 266.
5.Prognosis of patients with complete heart block or arrhythmic syncope who were not treated with artificial pacemakers. A long-term follow-up study of 101 patients. Acta Med Scand 1976;200 :457 – 46
6.心房颤动患者RR长间期的分布规律及其临床意义。中国心脏起搏与心电生理杂志2007年第21卷第4期
7.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2010年修订版) ;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 2010, 14(4):245-259
作者:麦憬霆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心血管内科
转载自医脉通心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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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