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标准与治疗
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孕前已患糖尿病(糖尿病合并妊娠)和妊娠期糖尿病。
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娠前已确诊为糖尿病,或首次产前检查时符合以下任一标准:空腹血糖(FPG)≥7.0 mmol/L,75 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服糖后2 h血糖≥11.1 mmol/L,伴高血糖症状或高血糖危象,同时随机血糖≥11.1 mmol/L,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
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为:妊娠24~28周及28周后首次就诊时行75 g OGTT,符合以下任一标准:服糖前血糖≥5.1 mmol/L、服糖后1 h血糖≥10.0 mmol/L、服糖后2 h血糖≥8.5 mmol/L。对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或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建议妊娠24~28周首先检查FPG,若FPG≥5.1 mmol/L可直接诊断妊娠糖尿病。
随着我国糖尿病日益流行与年轻化、生活方式改变及妊娠高龄化,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患病人数日益增多。2010~2012年全国13家医院的调查数据显示,GDM患病率高达17.5%。
妊娠期胰岛素治疗应符合以下几个特点:
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尽早起始胰岛素
目前我国缺乏口服降糖药在妊娠期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相关研究,妊娠期高血糖还没有安全的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妊娠期高血糖的药物干预首选胰岛素。若糖尿病患者计划妊娠前即应停止口服降糖药,开始胰岛素治疗。生活方式干预(如控制饮食和适当运动)是妊娠糖尿病血糖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使糖尿病孕妇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不发生饥饿性酮症。但当饮食、运动治疗3~5天后血糖控制仍不达标,应及时加用胰岛素治疗。
●有效控糖,尤其是餐后血糖:正常孕妇妊娠期血糖变化特点以餐后血糖升高为主,GDM患者餐后血糖升高更显著。妊娠期胰岛素治疗应力求模拟生理状态下胰岛素分泌模式。与短效人胰岛素相比,速效胰岛素类似物(如门冬胰岛素)起效快、峰值高、回落快,控制餐后血糖更有效,不仅表现为餐后血糖降幅更大,而且达标所需治疗天数更短。
●安全性高,低血糖风险低:为保证母婴安全,妊娠期胰岛素治疗时应尽量避免出现低血糖。使用门冬胰岛素的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低血糖发生率显著下降。《指南》明确指出门冬胰岛素具有最强或最佳的降低餐后血糖作用,且不易发生低血糖。
●使用方便,适合妊娠期饮食不规律特点:妊娠呕吐会影响餐前胰岛素用量计算,孕妇相对不规律的饮食特点也使得胰岛素定时注射更加困难。门冬胰岛素起效迅速这一特点使其可餐前即刻注射,甚至餐后即刻注射,相较于人胰岛素必须餐前30 min注射,使用更加方便,也利于提高治疗依从性。
●改善结局,母婴获益:改善妊娠结局是妊娠期血糖控制的最终目标。门冬胰岛素联合基础胰岛素(地特胰岛素)治疗可有效降低妊娠期血糖,并改善胎儿结局。使更多患者成功分娩(87.3%vs.79.4%),足月产患者比例更高(72.8%vs.60.9%,P=0.028),胎儿夭折(8.9%vs.12.1%)和先天畸形(4.3%vs.6.6%)的比例更低。
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
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更加严格,《指南》建议:GDM患者妊娠期血糖应控制在餐前血糖≤5.3 mmol/L及餐后2 h血糖≤6.7 mmol/L,夜间血糖≥3.3 mmol/L,HbA1c<5.5%;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妊娠早期血糖控制勿过于严格,以防止低血糖,妊娠期餐前血糖、夜间血糖及FPG宜控制在3.3~5.6 mmol/L,餐后峰值血糖5.6~7.1 mmol/L,HbA1c<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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