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威
主任医师
北京同仁医院
肿瘤中心
肝炎患者应当多长时间复查一次,复查应检查哪些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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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功能一直正常但乙肝病毒DNA阳性者,建议每3-6个月检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DNA,每6个月检测甲胎蛋白、乙肝标志物、和超声波检查,如果年龄大于40岁,可以考虑进行肝穿刺活检检查,如有明显炎症,则应开始抗病毒治疗。如果检测中出现AFP上升,要在医生指导下诊治,必要情况下每个月都要加强监测诸如腹部B超、甲胎蛋白等项目。
应用口服抗病毒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建议每3个月复查1次,如果病情稳定,则3-6个月复查1次。如果转氨酶在治疗前异常,应每个月复查1次,待肝功能正常后按上面的周期复查。
每次应复查:肝功能、乙肝病毒DNA、乙肝标志物、甲胎蛋白、腹部B超等。如果超声发现肝内结节,则应进一步检查CT或MRI。肝脾肿大的患者应检查血常规。用阿德福韦、替诺福韦的病人应查肾功能,而用替比夫定的患者应坚持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干扰素治疗的患者,应加测甲状腺功能和血糖。
丙型肝炎患者除了应丙肝病毒RNA、丙肝抗体外,其他复查基本也是遵循上面的原则进行定期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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