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眼外肌麻痹的中西医结合评定与疗效标准(草案)
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
杨万章,严浩,盛佑祥,吴芳,王俊,陶红星
眼外肌分属第3、4、6对颅神经支配。眼外肌麻痹是临床常见体征,它是多种原因引起的临床表现。它的直接结果是由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外展神经支配的内直肌、上下直肌、下斜肌、上睑提肌、上斜肌、外直肌部分或全部,不全或完全麻痹。产生不同程度的复视、斜视、注视。
眼外肌麻痹可见于各个年龄段,多由外伤、感染、炎症、血液循环障碍、肿瘤及退行性病变等引起。定位诊断常分核上、核间及核下病变。评定标准只对各条眼外肌的麻痹程度进行评级,并不针对原因。借以通过临床检查正确估计眼外肌麻痹的程度,部分麻痹还是完全麻痹,有否复视、斜视及其损伤程度。为临床不同学科治疗难易判断,康复评价比较同行治疗结果,预后估计提供重要依据。
既往未发现同类疾病的分级评定标准。本标准适合清醒状态下的各类眼外肌麻痹患者。
1.0 眼外肌麻痹的评定标准
动眼神经 | 滑车神经 | 外展神经 | |
1级 | 单纯眼睑下垂或轻度外斜视,程度低于1/2。 | 单纯下视稍困难,但仍可下楼梯。 | 单纯一侧内斜视,但仍可见眼球外移动1/2。 |
2级 | 单侧眼睑下垂需施加外力方可睁眼,或外斜视达2/3或以上;或双眼轻度下垂,影响视物或走路。 | 单纯下视困难,且伴复视,下楼梯需扶持 | 单纯一侧内斜视,眼球外移动小于2/3。 |
3级 | 一眼2或3条动眼神经支配眼外肌麻痹,伴有滑车或外展神经支配的上斜肌或外直肌不全麻痹,伴有轻度复视或斜视;或双侧眼睑下垂不能睁眼。 | ||
4级 | 一眼动眼神经支配的所有眼外肌不全麻痹,伴有滑车或外展神经支配的上斜肌或外直肌不全麻痹,眼球上下左右活动度小于5毫米,伴有复视,眼睑下垂不能睁眼。 | ||
5级 | 一眼动眼神经支配的所有眼外肌、伴有滑车及外展神经支配的上斜肌或外直肌完全麻痹,眼球固定,瞳孔散大,且伴有头颅或一侧肢体的神经缺失症状。 | ||
6级 | 双眼动眼神经支配的所有眼外肌,滑车及外展神经支配的上斜肌或外直肌完全麻痹,眼球固定,瞳孔散大或缩小,伴有中枢神经系统严重定位体征。 |
病情稳定后的眼外肌麻痹可单独出现,治疗周期长,可作为独立诊断。命名原则为“左(右)眼外肌麻痹(眼外肌具体名称)1-6级”,或在原发病诊断之外,加上前述亚诊断。1,2级眼外肌麻痹属单纯一支不同程度麻痹,单一出现即可诊断评级,3级之后属单眼复合损伤或双侧损伤。
2.0中医辨证分型
肝开窍于目,脾主肌肉。肝风内动,脾气亏虚,则出现“斜视”或“视岐”。眼外肌麻痹属中医“风牵偏视”、“神珠将反”等范畴,多因血虚生风,风邪中络;或得之于高热、风寒湿痹;或因风痰阻络,气血淤滞;或因脾气虚弱、约束无权及外伤致眼部气血运行不利,筋肉失养而弛缓不用,基本分型如下。
2.1风痰阻络。感受风热,或风火上扰,致目系紧急,眼球斜视,伴发热,恶风,见风流泪,目赤,舌红,脉浮数。
2.2脾气亏虚。外伤、感染,或消渴,或瘿病等日久,脾气虚弱,目系弛缓。气短懒言,肢体乏力,纳差食少。舌淡红,苔薄白,脉细或弱。
2.3肝风内动。高热,或慢性腹泻,或脑外伤、出血产生脑疝,或脑部肿瘤压迫,导致惊厥频繁抽动肢体、目睛上吊,瞳神忽大忽小,或眼睛斜视,或复视。舌红苔薄白或黄,脉浮大。
2.4肝肾亏虚。热病后期,或者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恢复期等,不同程度涉及支配眼球活动的眼外诸肌,致一侧或双侧眼球活动不灵。伴潮热面红,睑缘发红,白睛血络分明,口干不欲饮水、腰酸软,舌红少苔,脉细略数。
3.0 疗效标准
眼外肌麻痹发病后即进行治疗需要一定时间,治疗拟以30天1疗程为一评价周期,疗程终结至少在半年以上。
治愈:眼球运动正常,无复视,无代偿头位,两斜视角相等。
好转:以上症状、体征不同程度改善。在原基础上至少进步1级上。
无效:以上症状、体征无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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