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乳腺癌放疗原则
乳腺癌放射治疗原则
放射治疗是乳腺癌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乳腺癌保留乳房手术的开展,放射治疗成为乳腺癌治疗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
1 乳腺癌保乳术后放疗
保乳术后应根据肿瘤切缘及腋窝淋巴结清扫情况决定根治性放疗的照射范围及是否应用辅助性化疗。根治性放疗应尽早开始,最好不超过术后3个月。照射范围依肿瘤所在部位及腋窝淋巴结转移情况而定,一般原发灶在乳腺外象限腋窝淋巴结无转移时只需照射乳腺和胸壁;原发灶位于内象限腋窝有淋巴结转移者,无论原发病灶的部位照射范围均应包括乳房、胸壁、内乳淋巴结,腋窝淋巴结转移多于4个还应包括全部腋窝。照射剂量:全乳50Gy,原发灶加量10Gy;淋巴引流区的照射不应低于45Gy。
2 乳腺癌根治术后辅助性放射治疗
对于乳腺癌根治术后T3或≥4个淋巴结阳性及1-3个淋巴结阳性但腋窝清扫不彻底者应行辅助性放疗,个体化有所选择的设计胸壁、腋窝、锁骨上及内乳照射野;对于T1、T2和无腋窝淋巴结转移者不必行术后放疗。
3 根治术后局部和区域淋巴结复发的放疗
对根治术后局部和区域淋巴结的复发,放疗是主要治疗手段,放疗后5年生存率可达20%~40%,肿瘤的5年控制率为30%~60%。局部控制率与病变的范围、照射剂量及照射范围的大小有关。既往未行放疗的病人应该照射胸壁及区域淋巴结,对曾放疗的病人病灶局部照射野不够应采用较大的照射范围。对于肿瘤复发或残存部位照射60Gy,可取得较好的长期局部控制率。
4 局部晚期乳腺癌的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是局部晚期乳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文献报道单纯放疗的局部控制率和5年生存率甚至好于单纯手术。应用手术切除大的肿瘤,然后采用中等剂量(45~50Gy)放射治疗可以消灭残存微小病灶,通过综合治疗可以提高疗效、减轻并发症,已越来越被广泛应用。
5 晚期乳腺癌的姑息放疗
放疗对晚期乳腺癌病人的姑息作用不容忽视。对较局限的骨转移,放疗可以达到缓解疼痛,预防病理性骨折的目的;对于脊髓压迫者,放疗是简单而有效的手段;脑转移放疗后有一半的病人神经功能有所改善,自觉症状改善可达60%~90%。照射剂量通常在20Gy/5次分割至30Gy/10次分割。对于广泛性骨转移可采用单次大剂量半身照射(上半身6-7Gy/次或下半身8Gy/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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