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胚胎停育,孕妈妈的痛!如何帮我疗伤?
今天门诊一对两次胚胎停育病史的夫妻就诊,这样的患者很多,这种痛何时了?下班回家,决定聊聊“胚停”之痛…
胚胎停育临床上也被称作“稽留流产”。是指宫内孕胚胎发育到一定阶段而停止继续发育,导致在28周以前的妊娠终止。
如果准妈妈停经大于6周,但宫腔内没有发现妊娠囊;或妊娠囊已经变形,没有张力;在妊娠囊直径超过4厘米的情况下,却看不到胎芽;胎芽超过1.5厘米却看不到胎心搏动;或是通过常规检查发现原本正常的胎心消失了,都可被诊断为胚胎停育。

研究表明,80%的胎停育發生在妊娠12周以前,其中更多的發生在8周以前。如果胚胎染色體本身沒有問題,胎兒發育器官也沒有異常,在懷孕15周以後發生胎停育的可能性只有0.6%。
對於孕早期的流產或胎停育,50%的原因源於胚胎染色體本身的異常,是一種自然的優勝劣汰的過程。即使醫生想盡一切辦法幫准媽媽保住了孩子,孩子的質量也可能並不高。所以,對於准媽媽來說,對懷孕分娩這件事應該抱有一顆平常心,不要過於強求,也不要總是緊張焦慮。
一旦確診胎停育,要積極配合醫生盡快終止妊娠,建議流產後至少3個月再懷孕,以便子宮得到更充分的恢復,為再次孕育充分準備。
除了染色體本身有問題導致的胚胎停育,身體的一些隱患也可能導致胚胎停育。而對於有過胚胎停育病史的准媽媽,一定要認真查清導致胎停育的原因,積極對症治療,排除造成胎停育的身體隱患,以保證再次懷孕能夠順利。
首先:
一、黄体功能不足
支持胚胎发育的孕激素在怀孕最初8周,来自妈妈的卵巢,8周之后来自胎盘。如果准妈妈卵巢功能不好,怀孕后体内就无法分泌足够的孕激素来维持胚胎的发育,可能导致胎停育。
因此,对于因为黄体功能不佳导致过胎停育的准妈妈,再次怀孕时最好尽早在医生指导下补充孕激素,以维持正常的激素水平。
所以早起的黄体支持很重要,也是我们医生通常给患者足量服用黄体酮的原因。
还有剩余七大因素,等下一次宣教文章待续(内容太多不利于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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