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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者:高永强 人已读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乃至消除疫苗可预防传染疾
病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也是政府为群众提供的最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儿童预防接种的普及使全国疫
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我国免疫规
划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提高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预防
接种率,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基于此,广东省医
师协会儿科医师分会召集专家撰写《特殊状态儿童预防
接种(广东)专家共识》,审视疫苗使用数据及国内外使
用经验,旨在更加科学、规范地为特殊状态儿童提供预
防接种保障,提高全民接种率。本共识涉及肿瘤、血液
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器官移植、免疫功能缺陷、心
脏疾病、新生儿等几种特殊状态儿童的预防接种。同时
本共识强调,群体情况不能代表个体表现,针对具体个
体需严格参照疫苗说明书和国内接种指南。
1 国内疫苗情况及分类
由于中国国情与欧美国家不同,国外的疫苗指南并
不能直接应用于国内。例如,与多数国家应用的甲型肝
炎病毒甲醛灭活疫苗相比,国内更多采用的是免疫原性
更强的自研减毒活疫苗[12];乙型脑炎(简称乙脑)病毒
因为在欧美、澳洲等地发病率较低,无需疫苗广泛防护,
所以欧美各国均未将该疫苗列入常规计划中,我国则
由于
于该疾病传播风险度高,将其列入Ⅰ类计划疫苗防护,
且与发达国家通用的灭活疫苗不同,我国广泛使用的是
减毒活疫苗(SA14142)(表1)[3]
2 疫苗不良事件与疫苗犹豫
2.1 疫苗不良事件 部分儿童接种疫苗后会出现皮
疹、发热、红肿等不良反应[4],但很少发生严重的不良反
应,主要疫苗不良事件表现及相应处理见表2。公众对
疫苗安全性的认识和争议有所增加,这主要是因为疫苗
接种群体的增加,使得接种后发生的不良事件随接种群
体的扩大而有所增加。这些不良事件包括对疫苗的真
实反应和与疫苗接种相关的偶合事件。尽管公众可能
对疫苗安全性存在担忧,但与这些疫苗所预防疾病的风
险相比,疫苗接种获益远远大于风险。
2.2 疫苗犹豫 世界卫生组织(WHO)关于疫苗犹豫
的策略咨询专家工作组提供了以下定义[5]。
(1)疫苗犹豫是指尽管可获得疫苗接种服务,但仍
延迟或拒绝接种疫苗。疫苗犹豫的行为是复杂的,具有
背景特异性,根据时间、地点和疫苗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其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懈怠、便利性及信心。(2)懈怠是
指自认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风险较低。(3)便利性是指
疫苗产品供应情况、接种者家庭的支付能力及接种服服务
的可及性。(4)信心是指相信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信任医疗保健系统及推荐疫苗接种的政策制定者。
尽管国内全部疫苗拒绝的总体比例较低(<2%),
但有大量父母拒绝接种1种或多种疫苗,或要求采用替
代性接种方案接种疫苗[6]。尤其对于特殊状态儿童的
家长来说,他们对于疫苗的安全性及对本身疾病的担
忧、疾病诊治所带来的各种繁杂事务的压力均加剧了这
一现象。由于特殊状态儿童较普通儿童更易遭受感染,
尤其应注意该群体儿童的预防接种,要做好疫苗犹豫风
险性的充分告知和家长思想工作。
疫苗犹豫及拒绝最常见的原因是对于疫苗安全性
的担心。具体的安全性疑问包括上述的不良事件、某些
疫苗的特异性不良反应及更普遍化的担心,一些负面的
意外事件和媒体消息,以及反疫苗团体的活动信息和宣
传(尤其在西方国家)加剧了父母对安全性的担忧[7],疫
苗常见安全性疑问及目前结论见表3
与接种了疫苗的同龄人相比,未接种疫苗的儿童获
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风险更高。观察性研究和数学模
型显示,水痘风险约增加至9倍,麻疹高达35倍,百日
咳则为6~28倍[1213]。
3 肿瘤患儿的预防接种
3.1 接受化疗前的患儿 肿瘤患儿应在放疗、化疗前
及接受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前接种所有需要接种的疫
苗,见表4。灭活疫苗应在化疗、放疗2周前接种,活病
毒疫苗应在放疗、化疗4周前接种。一般无需在放疗、
化疗后再次接种,但造血干细胞移植(hematopoieticcell
transplantation ,HCT)受者除外。
3.2 接受放疗、化疗且在肿瘤确诊前未完成初免计划
的患儿 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儿和/或恶性肿瘤控制
不佳的患儿禁止接种活疫苗[包括卡介苗(bacillus
calmette-guerin ,BCG)、麻 腮 风 (measles-mumps-
rubellavaccine ,MMR)疫苗、水痘疫苗(varicellavaccine )
和轮状病毒疫苗(rotavirusvaccine )等]
[14](表4)。如果
恶性肿瘤已缓解,则建议在化疗结束3个月后,或抗B
淋巴细胞免疫治疗6个月后,对血清学阴性者接种上述
疫苗(条件不允许可不进行血清学检测直接接种)[15]。
推荐在放疗、化疗及免疫抑制的间歇期和维持期使
用灭活疫苗。接受这些治疗的患儿免疫记忆功能仍然存
在,可按常规或强化免疫计划接种灭活疫苗。由于免疫
功能较健康人受损,疫苗的免疫应答可能达不到最佳效
果,是否给予补种,可咨询免疫专科医师进行评估[16 ]。
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白细胞计数<
0.5×10
9/L )期间不应接种疫苗,以避免诱发急性发热
性中性粒细胞减少。
3.3 放疗、化疗期间曾接种灭活疫苗患儿的疫苗复种
方案 对于放疗、化疗期间曾接种灭活疫苗的恶性肿瘤
缓解期患儿,在化疗结束3个月后或抗B淋巴细胞抗体
(如利妥昔单抗等)治疗结束6个月后,应检查抗体滴
度,对于血清学阴性患儿,建议采用以下疫苗复种方案,
且可同时接种(亦可无需事先检测抗体效价即可接种以
下大多数疫苗)。
(1)单剂量MMR疫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nac
tivatedpoliovirusvaccine ,IPV)、乙型肝炎疫苗;(2)1剂
13价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13-valentpneumococcal
conjugatevaccine ,PCV13)(前提是以往未接种与年龄相
适应的剂次);(3)1剂或多剂23价肺炎链球菌多糖疫
苗 (23-valentpneumococcalpolysaccharidevaccine ,
PPV23)(在PCV13后接种);(4)1剂b型流感嗜血杆菌
(Hib)疫苗(前提是年龄<5岁,或年满5岁但无脾);
(5)1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疫苗(无脾者可
接种ACYW流脑多糖疫苗);(6)4价人乳头状瘤病毒疫
苗(4-valenthumanpapillomavirusvaccine,4vHPV):
前提
是年龄>9岁,如果已完成初免,则再接种1剂;如果
以往未预防接种,则采取3剂次方案(0、2和6个月);
(7)若有条件,应在接种MMR疫苗后6~8周检测麻疹
和风疹抗体状态,未实现血清学转化者应再次接种。水
痘病毒血清学阴性者应在停止化疗至少6个月后接受2
剂次水痘疫苗接种程序。
4 其他血液系统疾病的预防接种
4.1 出血性疾病及接受抗凝治疗患儿 出血性疾病患
儿(如血友病)存在疫苗注射后局部血肿的风险,应在接
受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或类似治疗后,尽快安排肌内注射
接种疫苗。
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儿应明确抗凝治疗的持续
时间,如为短期可推迟接种。在预防接种前应进行抗凝
水平检测,如果国际标准化比值(INR)>3.0(华法林)
或给药后4h的抗Ⅹa[低分子肝素(LMWH)]水平>
0.5U/mL,应延迟肌内注射。
出血性疾病患儿或接受抗凝治疗者,亦可考虑皮下
接种途径减少出血及血肿(肱三头肌上外侧,23G或
25G针头,与皮肤45° 进针)。但通过皮下途径接种疫
苗,可能导致免疫应答下降,需要接种额外的剂次,因此
如果疫苗接种仅有肌内注射模式,仍首选肌内接种(请
咨询专家意见)。
其他措施:可采用细针(23G或更小口径);接种后
不可揉搓注射部位,应用力按压5~10min;告知疫苗接
种者/看护人血肿风险;出现小血肿可采用冰敷和固
定[17]。
4.2 有血小板减少症病史患儿 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血
小板减少性紫癜病史的儿童接种MMR疫苗后,可能出
现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1819],美国预防接种咨询委员
会(AdvisoryCommitteeonImmunizationPractices,ACIP)
建议对于有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儿,应根据风险和效
益的评估结果来酌情决定是否接种此类疫苗[20]。
4.3 脾功能受损、脾切除患儿 脾脏是体内最大的淋
巴器官,是生产IgM抗体的主要场所之一。脾窦通过单
核巨噬细胞吞噬循环中的细菌,特别是未受调理作用的
微生物[21]。在脾功能受损病因中,血液系统疾病占很
大比例(如血红蛋白病,包括镰状细胞病、溶血性疾病、
异基因HCT等),甚至导致脾切除[如原发性免疫性血
小板减少症(immunethrombocytopenia ,ITP )、脾功能亢
进、脾切除等]。明显脾功能损伤可导致荚膜微生物感
染及相关脓毒症、死亡风险增加,包括肺炎链球菌、脑膜
炎奈瑟菌和Hib
[22],应积极接受相应细菌疫苗的预防接
种[23](表5)。
疫苗应尽量在脾切除术前14d接种完毕。可同时
在不同解剖部位进行多种疫苗接种(但某些疫苗不能同
时接种,如PCV13与PPV23)。如术前未接种,可在手术
14d后接种,明显脾功能受损患儿亦应按此推迟接种
(表5)[2425]。
5 输注免疫球蛋白和其他血液制品后的预防接种
接受输血(包括大量输血)者无需重复接种既往接
种过的疫苗。
灭活疫苗的使用方式:灭活的抗原通常不受循环抗
体的影响,因此灭活疫苗可在输入抗体之前、之后或同
时接种。对于某些传染病(如乙型肝炎、狂犬病和破伤
风)的暴露后预防,可推荐同时使用抗体(免疫球蛋白)
和疫苗。
减毒活疫苗的使用方式:免疫球蛋白和含血浆的血
液产品含有来自供体的血液抗体,可能会抑制机体对肠
胃外活病毒疫苗(如乙脑减毒活疫苗、甲型肝炎减毒活
疫苗、含麻疹及水痘的活疫苗)的免疫应答。接受任何血
液制品(包括免疫球蛋白、血浆或血小板)后再接种胃肠
外减毒活疫苗仍需间隔3~11个月,二者的间隔时间取
决于所给予的免疫球蛋白的类型和半衰期(表6)。血
液制品不影响口服活疫苗(脊髓灰质炎病毒疫苗和轮状
病毒疫苗)的接种[26]。在使用肠胃外活病毒疫苗后的
14d内,如需要使用含抗体的产品,应在一定时间间隔
后重复使用疫苗剂量
6 激素所致免疫功能低下患儿的预防接种
皮质类固醇的治疗剂量和持续时间决定了其对免
疫系统的影响。即使给予更低的剂量也可能导致儿童
的免疫应答出现一定程度的损害。
接受小到中等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
及其等效药物<2mg/(kg·d)或患儿体质量>10kg,
<20mg/d,治疗<1周;或日剂量较低(1mg/kg)及隔
日给药方案,治疗<4周],灭活疫苗接种不受影响,也
可接种减毒活疫苗[28]。
接受中等或大剂量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泼尼松
或其等效药物≥2mg/(kg·d)或患儿体质量>10kg,
≥20mg/d ][14]:(1)灭活疫苗:可接种(免疫功能抑制,
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人而异)。(2)减毒活
疫苗:停用激素治疗>3个月,可接种[28]。
7 HCT的预防接种
7.1 HCT对免疫功能及预防接种的影响 患儿在接
受HCT后存在严重的免疫功能损伤[29],对疫苗的保护
性免疫反应较差,且在接种病毒活疫苗后可能出现病毒
增殖,因此需设计合理的HCT疫苗接种方案[3031]。异
基因HCT接受移植物后可提供给受体免疫保护作用,
但这种保护作用短暂且受HCT预处理方案、移植物抗
宿主病(graftversushostdisease ,GVHD)及移植后免疫
抑制剂应用等因素影响。
7.2 HCT前预防接种 免疫功能正常的HCT候选者
应根据年龄、疫苗接种史和疾病暴露史,按常规接种计
划进行疫苗接种[23]。其中,病毒活疫苗接种应在预处
理方案开始4周前完成,而灭活疫苗应在预处理方案开
始2周前完成(表7)。
7.3 HCT后预防接种 患儿在HCT后早期存在严重
的体液、细胞免疫抑制,之后免疫功能逐渐恢复,产生功
能性B淋巴细胞和出现T淋巴细胞反应[30]。若出现
CD4细胞计数恢复,则提示患儿免疫系统的恢复[32]。
HCT最初24个月内,受者应完全避免接种病毒活
疫苗;无活动性GVHD且未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儿,
HCT后24个月需接种部分特定疫苗。预防接种的方法
总结,见表7[23]。
8 肾脏病及肾移植患儿的预防接种
8.1 肾脏病和肾移植中重度免疫功能低下的患儿 重
度免疫功能低下患儿禁忌接种活疫苗[33]。
(1)GVHD患儿、移植2年内或仍接受免疫抑制药
物的肾移植受体。
(2)接受大剂量激素和/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肾脏
病患儿。大剂量激素指每日泼尼松(或等量其他剂型)
剂量>2mg/kg或≥20mg/d且连续用药>1周,或每日
剂量>1mg/kg且连续用药>4周。
等量其他剂型:5mg泼尼松对应4mg甲泼尼龙
8.2 免疫抑制剂治疗患儿的预防接种[34] 接受免疫
抑制剂治疗的肾脏患儿可接种灭活疫苗。
减毒活疫苗应在停用环磷酰胺>3个月,停用钙调
磷酸酶抑制剂(CNI )(如环孢素A、他克莫司)、来氟米
特、吗替麦考酚酯(MMF)>1个月后再接种。
免疫功能抑制,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
人而异。
8.3 生物制剂治疗患儿预防接种 接受生物制剂,如
利妥昔单抗治疗的肾脏病患儿建议停药6个月后再接
种疫苗[14],因利妥昔单抗治疗6~10个月患儿的体液免
疫功能才逐渐恢复。
8.4 肾移植患儿预防接种 接受肾移植的患儿应在移
植前完成相应的疫苗预防接种。移植后禁止接种减毒
活疫苗[35],灭活疫苗可在移植后6个月再接种。肾移
植患儿的预防接种建议见表8。
8.5 肾脏病和肾移植患儿部分疫苗接种注意事项
8.5.1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所有慢性血液透析、腹膜
透析患儿和肾移植受者均为乙型肝炎易感人群,推荐接
种乙型肝炎疫苗[3536]。
8.5.2 肺炎链球菌疫苗 慢性肾衰竭和肾病综合征患
儿是肺炎链球菌的易感人群,推荐接种肺炎链球菌疫
苗[14]。可通过使用PPV23和PCV13这2种肺炎链球菌
疫苗为此类患儿提供更广泛的保护,但由于PPV23不能
诱导2岁以下患儿产生足够的免疫反应,不推荐用于2
岁以下。对于已完成PCV13计划免疫(共4剂)的2岁
以上慢性肾脏病(CKD)患儿,推荐在末次PCV13接种8
周后接种1剂PPV23,5年后复种1剂;而对于未接种过
PCV13的CKD患儿,若<6岁,推荐完成常规4剂
PCV13接种后再接种2剂PPV23,若≥6岁,推荐接种1
剂PCV13。
8.5.3 流感疫苗 建议6个月以上的患儿接种。8岁
以下的儿童和之前没有抗体的个体,需要接种2剂灭活
疫苗,2剂之间间隔应≥1个月。既往已接种2剂或以
上者,以后每年接种1剂流感疫苗即可[37]。
9 免疫功能缺陷病患儿的预防接种
9.1 免疫功能缺陷病患儿的免疫情况 在预防接种过
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对接种儿童的免疫功能是否有异常
进行判断和评估。
一般来说,灭活疫苗在免疫功能低下的患儿和免疫
功能正常者通常具有相同的安全性。然而,免疫功能低
下者的免疫反应强度和持久性可能会降低[38]。
评估体液免疫的检查包括免疫球蛋白、免疫球蛋白
亚群类水平和特异性抗体水平(如破伤风和白喉)。证
明细胞免疫状态的实验包括淋巴细胞数(即全血细胞分
类计数),描述淋巴细胞亚群的计数和比例(即T淋巴细
胞和CD4
+T淋巴细胞与CD8
+T淋巴细胞比值),以及
检测特异性或非特异性刺激后T淋巴细胞增殖或功能
的试验(如淋巴细胞增殖试验)[39]。
9.2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primaryimmunedeficiency
disease ,PID)患儿的预防接种 PID是先天性免疫功能
受损的一类异质性疾病,以单基因缺陷为主,迄今发现
354多种疾病、344种基因,涉及天然免疫或适应性免疫
应答。虽然单一种类的PID多为罕见病,但300多种
PID的 总 和 是 一 个 较 庞 大 的 群 体,总 发 病 率 约 为
1/5000
[40]。
2017年国际免疫学会(IUIS )公布了PID最新分类
(9大类):联合免疫缺陷病、其他已明确表型的免疫缺
陷综合征、抗体缺乏为主的免疫缺陷病、免疫失调病、吞
噬细胞的数量和/或功能的先天性缺陷、固有免疫缺陷、
自身炎症性疾病、补体缺陷、自身抗体相关的拟表型
PID。
由于存在胎传抗体,绝大多数患儿出生时无明显临
床症状,且80%无家族史[41]。
对于PID患儿来说,接种减毒活疫苗存在风险,须
注意询问病史,建议警惕如下表现[42]:反复细菌感染或
深部皮肤/器官脓肿;1次或多次严重感染(如脑膜炎、
骨髓炎、脓毒症等);感染呈慢性病程或常规治疗无效;
持续鹅口疮或皮肤真菌感染,尤其1岁后复发性鹅口
疮;机会感染(肺囊虫病、肺曲霉菌病等);脐带脱落延迟
(>30d);减毒活疫苗(特别是BCG)接种后不良反应
(如播散性BCG病、水痘疫苗感染、脊髓灰质炎疫苗感染
及轮状病毒减毒活疫苗导致的腹泻等);持续低淋巴细胞
(<2500个/μL)或其他血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缺
乏);胸腺缺如;家族中有PID患者或与其类似症状者。
PID患儿接种灭活疫苗基本是安全的(免疫功能抑
制,免疫应答降低,预防接种的效果因人而异)。一般情
况下禁忌接种活疫苗,但要根据接种疫苗的益处(如可
预防严重致死性的感染)和疫苗本身引起的不良反应之
间的平衡做出决定[38]。建议根据PID分类标准做疫苗
接种决定(表9)。
9.3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感染患儿的预防接种 小于2岁的HIV感
染患儿接种疫苗后可产生较好的体液和细胞免疫,2岁
后免疫反应下降,所以HIV感染母亲所生新生儿应尽早
接种疫苗。HIV流行20年后全球约有5万名HIV感染
儿童接种了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共报道了2例
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vaccine-associatedpara
lyticpoliomyelitis ,VAPP)。出现严重症状的HIV感染者
不建议接种疫苗。无症状性HIV感染和症状性HIV感
染的疫苗接种禁忌证不同(表10)。
与有免疫力的儿童相比,HIV感染的儿童感染水痘
和带状疱疹后出现并发症的风险升高[4345],HIV感染患
儿预防接种程序见表11。
CD4
+T淋巴细胞计数>200个/μL的HIV感染儿
童应考虑接种水痘疫苗,12月龄以上的HIV感染者应
接受2剂单组分水痘疫苗,间隔3个月
目前无重度免疫抑制(即≤5岁儿童的CD4
+T淋
巴细胞百分比≥0.15持续≥6个月,>5岁儿童的
CD4
+T淋巴细胞百分比≥0.15,且CD4
+T淋巴细胞≥
200个/μL持续≥6个月),无麻风腮疫苗接种史的所有
≥12月龄HIV感染者,建议接种2剂MMR疫苗。
如果没有检测CD4
+T淋巴细胞百分比,可根据
CD4
+T淋巴细胞计数评估是否为重度免疫抑制。以下
情况定义为无重度免疫抑制:6~12月龄,CD4
+T淋巴
细胞计数>750个/μL持续≥6个月;1~5岁,CD4
+T
淋巴细胞计数≥500个/μL持续≥6个月。
10 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的预防接种
神经系统疾病患儿预防接种建议见表12
10.1 热性惊厥(febrileseizures ,FS) FS不是预防接
种的禁忌证,可以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可能会促发FS,但不存在导致或加重癫
痫的危险性。由疫苗引发的FS与其他非疫苗发热诱发
的FS具有相同的良好预后,两者在日后FS发作频率、
发作总次数、FS转归、发生癫痫危险性及智力运动发育
的远期预后等诸多方面均无明显差异[14]。
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应该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对受
种者接种特定疫苗的获益和风险。如果风险大于获益,
则不应接种疫苗,反之则应接种疫苗。
10.2 癫痫 疫苗接种均不会加重癫痫、脑性瘫痪或智
力低下等神经疾患的病情,也不会对其最终预后造成负
面影响,因而不应是常规疫苗接种的禁忌对象。但对诊
断尚未确定,或癫痫发作尚未完全控制,或病情呈进行
性加剧的患儿,应等待疾病诊断明确,或癫痫发作完全
控制0.5年以上,或原发病情稳定后再恢复正常疫苗接
种程序。在可能情况下,尽量选用无细胞疫苗[14]。
已经控制的癫痫,或具有癫痫家族史,或病情已经
稳定的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患儿不是疫苗接种的禁忌证,
可以接种疫苗。但稳定的神经系统病症(如脑性瘫痪,
控制良好的惊厥发作或发育延迟)、惊厥发作家族史不
是禁忌证[20]。
需要注意:以前接种百日咳疫苗(无细胞或全细胞
百日咳疫苗)后7d内患过脑病者,不应该接受额外剂
量的含百日咳疫苗[20]。
10.3 神经系统感染性疾病 急性感染期、神经系统感
染进展期不宜接种疫苗;感染治愈后或后遗症期(病情
已稳定)可以进行预防接种[20,48]。
10.4 神经系统损伤及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相关疾病
对于神经系统损伤、先天性神经系统发育不全及脑血
管病、神经系统代谢病及遗传性疾病、孤独症不是疫苗
接种的禁忌证[14]。
11 心脏疾病患儿的预防接种
11.1 先天性心脏病及心脏手术患儿 简单无分流或
左向右分流先天性心脏病,血流动力学稳定,不并心力
衰竭,可按计划正常接种[14]
左向右分流先天性心脏病,并显著肺动脉高压、血
流动力学障碍及心力衰竭,短期内需行体外循环下心血
管手术的患儿,暂缓接种[14]。
发绀型先天性心脏病血流动力学及心功能稳定,行
择期手术的患儿,可按计划正常接种;并显著低氧血症、
血流动力学障碍及心力衰竭,短期需行体外循环下心血
管手术的患儿,暂缓接种。
并无脾综合征、DiGeorge综合征等免疫受损儿童,
参考免疫功能异常接种建议相关章节;慢性心血管疾病
并严重肺动脉高压、心力衰竭患儿,暂缓接种;心脏手术
(体外循环或心内植入物)后3个月,血流动力学及心功
能稳定,可按计划正常接种[14]。
11.2 特殊心脏疾病患儿
(1)川崎病:确诊川崎病患儿,病情稳定6个月后,
可预防接种,建议谨慎接种减毒活疫苗[49]。接受IVIG
治疗的患儿,参考免疫功能异常接种建议相关章节。
(2)病毒性心肌炎:确诊心肌炎患儿,病情稳定6个
月后,可预防接种,建议谨慎接种减毒活疫苗;接受激素
冲击治疗的患儿,参考免疫功能异常接种建议相关章
节,具体心脏病患儿预防接种建议见表13
12 新生儿的预防接种
12.1 正常新生儿及高危新生儿 正常新生儿(含母婴
同室新生儿):无合并疾病的正常新生儿按照国家规定
正常进行预防接种。
高危新生儿(包括母亲罹患疾病而新生儿初筛后正
常的):出生观察6~12h无异常后可进行预防接种。
12.2 存在其他疾病的新生儿
(1)急性感染性疾病:主要指细菌性感染(新生儿
肺炎、新生儿败血症、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新生儿
细菌性脑膜炎等)。急性感染性疾病住院治疗期间需暂
停接种,感染控制病情稳定后,在治愈出院前可正常接
种乙型肝炎疫苗和BCG,抗生素治疗对此2种疫苗效应
无影响,应尽量保证出院前进行接种。
(2)新生儿黄疸及其他系统疾病:包括神经系统(窒
息、颅内出血等)、心血管系统(动脉导管、卵圆孔未闭及
其他先天性心脏病)及遗传代谢性疾病。不需治疗者可
正常预防接种,需要住院治疗者需暂缓接种。病情稳定
后,在治愈出院前进行评估,尽量保证正常出院患儿在
出院前进行预防接种。
12.3 早产儿(<37周)
(1)乙型肝炎疫苗接种:早产儿与早产儿母亲乙型
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情况及出生体质量有关,母亲乙型肝
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或状况不明,无论出生体质量多
少,都必须在出生12h之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及乙型肝
炎免疫球蛋白,然后出生1、2、7个月分别接种3次乙型
肝炎疫苗,共计4次(表1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阴
性且出生体质量>2kg可在出生0、1、6个月进行乙型
肝炎疫苗接种,而出生体质量<2kg的早产儿在出生1
个月或出生体质量>2kg后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然
后在第2个月及7个月分别进行乙型肝炎疫苗接种[50]。
(2)BCG接种:由于BCG为减毒活疫苗,早产儿接
种BCG与病情、出生后体质量及纠正胎龄有关,只有病
情稳定的早产儿,出生体质量>2.5kg和纠正胎龄超过
37周之后才能进行BCG的接种[51]。
(3)早产儿其他疫苗接种:建议早产儿住院期间不
接种其他疫苗,患儿治愈出院后按照实际年龄进行接种
或补 种,超 早 产 儿 (<28周)/超 低 出 生 体 质 量 儿
(<1500g)由于其免疫系统不完善,建议出院后由专科
医师进行评估后提出预防接种建议
(4)需要额外加强接种疫苗建议:超早产儿(<28
周)/超低出生体质量儿(<1500g),建议在出生2、4、6、
12月龄时接种4剂PCV13。并且可以在4~5岁接受1剂
PPV23加强免疫,尤其是患有慢性肺病的早产儿[52 ]。
(5)流感疫苗必须在早产儿≥6月龄开始接种。在
接种流感疫苗的第1年,需要至少间隔4周接种2剂次
疫苗[53]。
(6)接种方法:早产儿或低体质量儿应于大腿前外
侧行肌内注射。针的长度应参照早产儿肌肉量来确定,
多数用于小于常规足月儿的针型,2.22~2.54cm。
12.4 妊娠妇女疫苗接种建议及对新生儿疾病的预防
作用[51,54] 孕妇可接种灭活疫苗从而对自己及新生儿
进行预防,但禁止孕妇接种活病毒减毒疫苗和活细菌疫
苗。推荐孕妇接种疫苗如下。
12.4.1 流感疫苗 孕妇罹患流感会增加早产等问题
的风险,如接种了流感疫苗,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也
能得到保护。流感疫苗在妊娠期间的任何时间都可以
接种,但只能使用注射式疫苗而不能使用喷鼻式。
12.4.2 百白破疫苗 孕妇接种百白破疫苗后,新生儿
在出生2个月内都能得到保护,2个月时可以接种百日
咳疫苗。推荐孕妇在怀孕27~36周期间接种百白破疫
苗,从而给新生儿提供最大程度的保护。
12.4.3 甲型肝炎疫苗 孕妇有家庭成员感染了甲型
肝炎病毒,或去甲型肝炎流行地区旅行,以及生活环境
差或饮水不卫生都应该接种甲型肝炎疫苗,应接种2
剂,间隔6个月,可以对新生儿进行保护。
12.4.4 乙型肝炎疫苗 孕妇如果有感染乙型肝炎病毒
的危险因素,且尚未获得对乙型肝炎病毒的免疫力,需要
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危险因素包括:在过去6个月内有超
过1名性伴侣,近期因性传播疾病接受了治疗,正在接受
透析,近期或目前吸毒,以及性伴侣有乙型肝炎病毒感染。
如要接种乙型肝炎疫苗,应在6个月内接种3剂。
12.4.5 肺炎链球菌疫苗 孕妇如果有糖尿病等特定
的健康问题,需要接种肺炎链球菌疫苗。
12.4.6 脑膜炎球菌疫苗 孕妇如果有自身免疫性疾
病等特 定 的 健 康 问 题,需 要 接 种 脑 膜 炎 球 菌 疫 苗
(MCV3、MC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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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