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辐射评价准则
辐射无处不在,自然中存在很多辐射源,例如天然辐射包括宇宙射线、来自地球本身的射线、房屋装修材料内的放射性核素、空气中的放射性氡的衰变产物、以及包含在食物及饮料中的各种天然存在的放射性核素。人工辐射包括医用辐射(x线影像诊断,介入治疗,核医学诊疗,放射治疗等)、来自大气核武器试验的放射性落下灰、由核工业排出的放射性废物、工业用射线等领域。宇宙射线、周围材料辐射、空气中辐射等是环境的天然辐射,这些辐射无法完全躲避,是长期的辐射,由于人类长期适应,是安全的。而核工业污染及医疗辐射是短暂的,可以控制的。由于核工业辐射量很大,造成污染面积大,危害范围较广,所以大家都谈核色变。而医疗辐射为低剂量辐射,是一过性辐射,对有适应症患者检查,患者受益远大于可能的辐射危害。

评价辐射剂量的单位是希沃特(也有翻译为西弗特)记作Sv,定义为每公斤人体组织吸收1焦耳(j)射线能量为1Sv, 1Sv等于1000毫Sv(mSv), 1mSv等于1000微Sv(μSv或 micro Sv,后者不能缩写为mSv)。每人每年接受的天然辐射大概1-2mSv, 50mSv以下为低水平辐射,达到250mSv辐射剂量为亚临床剂量(无症状性过量辐射,即可能造成少量生物细胞损伤,人体可修复或代偿,不至于产生临床症状),超过500mSv辐射照射,则可能造成5%受照人员出现辐射损伤症状,超过1000mSv辐射照射,则可能造成25%受照人员出现辐射损伤症状。

国家环保等相关部门也针对各种辐射制定相关标准,规定公众受照射的个人辐射剂量(指环境辐射剂量)限值为1mSv/a(毫希/年)。当公众环境照射剂量不超过年有效剂量1mSv, 特殊情况下,在这前提下允许某单一年份内最大有效剂量为5mSv;眼晶体年剂量为15mSv;皮肤年剂量当量不超50mSV。但该剂量限制仅适用于公众实践中所引起的照射,而不适用于医疗照射的限制,因为该限制是针对公众环境辐射安全的限制,来源于环境的辐射是持续性、被动性、全身性外照射。一些文章错误以此限制来对比及评价医疗辐射是不科学的。

而医疗照射或医疗职业辐射是可控性、短暂性辐射,从事一般放射性工作人员辐射剂量限制是5mSv/a(小于此剂量非常安全,只需要记录监测剂量结果)。国家规定受职业照射的个人剂量限值为20 mSv/a,出现下列情况建议暂停接触放射性的工作岗位(因存在辐射安全风险):连续5年内年均有效剂量超20mSv,或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超50mSv;或者眼晶体年剂量超150mSv,四肢或皮肤的剂量超500mSv。
本文是张亚平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本文仅供健康科普使用,不能做为诊断、治疗的依据,请谨慎参阅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