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斑贴试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操作方法
试验部位:上背部脊柱两侧或前臂屈侧的正常皮肤。
1.清洁试验部位皮肤。
2.去除皮肤斑点试验芯室的保护纸,将含有低分子化合物的皮肤斑点试验芯室自下向上贴牢、贴平并用手掌轻轻压几下,以便排出空气。
3.斑贴试验时间:24~48小时。
4.观察结果时间:贴敷后24~48小时,首先去除皮肤斑点试验芯室,为避免斑试器压迫皮肤所可能造成的反应,应在去除皮肤斑点试验芯室至少30分钟后观察结果
结果判断
(+-)—可疑反应;仅有微弱的(不清楚的)红斑。
(+)——弱(无疱的)阳性反应;红斑、浸润、可能有小红疹。
(++)——强(水疱)阳性反应;红斑、浸润、丘疹非小水疱。
(+++)——极度的阳性反应;红肿并有大疱。
(-)——无反应。
(IR)—不同类型的刺激反应。
(NT)—未试验。
注意事项
1.孕妇不宜做本试验。
2.皮炎急性期不宜作斑贴试验,病人应在皮炎完全消退两周后作斑贴试验。
3.必须嘱咐受试者,如发生强烈反应,可随时去掉斑试物,并记住反应点编号。
4.病人受试前两周及受试期间不要内服皮质类固醇激素(强的松15mg/日即可抑制斑贴试验反应),试验前两天及受试期间宜停用抗组织胺类药物。
5.斑试期间不宜洗澡、饮酒及搔挠斑试部位。
6.应保持斑试物在皮肤上48小时,尽量不要过早地去除斑试物,试验部位要有标记,胶带粘贴一定要密闭,以避免出现假阳性结果。必要时(如高度怀疑对该变应原过敏而72小时呈阴性者),在斑贴后第七天进行第三次观察或重复试验。
7.斑贴初筛试验的同时,不应忽视对患者实际接触的可疑致敏物质进行斑贴试验。
8.本产品为一次性使用,禁止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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